执念,以爱之名

公子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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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一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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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夜下起的暴雨一直持续到第二天,早上出门的时候依然很大,只得撑了伞。

我宁愿在小雨中漫步淋湿自己,要么就在大雨时避免出门,总之极不情愿打伞。但现在这趟门,必须出,且下了车还要步行一段。

一直不喜欢打伞,嫌麻烦,嫌碍事。凡是会占住一只手乃至双手的活动,我都不喜欢,就像不喜欢开车,会影响我拍照。喜欢双手随时随地保持自由状态,可以随时从肩上取下相机,或者拿出手机,去拍任何一个我想拍的东西。出太阳擎住一把伞,下雨擎住一把伞,以深城的长夏,几乎一把伞快要长在手上。再大的太阳我也不打伞,世德以为是不娇气,其实不过是我懒——懒得麻烦。等收起伞放好再取出相机,已经一分钟过去了,而有时候拍照仅仅是为某一霎那。

而伞尤其碍事。作为摄影师,我必须、也习惯了将自己的眼睛和结构感带入整个存在,要特别在意光线的特性,环境的变换,一把伞却几乎遮挡了全部视线。

一直记得另一个从不打伞的人的说法:“我从来不受天气变化和公认的时间分割的约束。……对于使用钟表和雨伞这两件害处多得无以复加而且市民气十足的庸俗工具,我一向是敬谢不敏的。”那是《追忆似水年华》中的布洛克说的,一个很不招人喜欢的人。

出租车在蜿蜒的山道上缓慢前行,雾气弥漫中不时有前方来车交汇。我自上车即冷着脸,不与司机相遇目光,以此隔绝攀谈询问。要感谢科技,出发地目的地全部手机操作,无需交流。余光能够看到司机偷偷一再的打量,不短的路途,数次试图开口,但终究被我的拒人千里之外制止住了。索性靠在后座闭目养神,彻底绝他的念。

不怪他,窥私欲也是人类根性一种,毕竟我要去的是那样所在。

隔一阵张开眼,望向窗外,略有些熟悉的景物。雨依然很大,树木与建筑瞬时被玻璃窗上的雨水冲刷分解,形成破碎的局部,世界如同被割裂。

而我的世界,是不是也早已被割裂?

有多久没来了呢……上一次来时还是夏天,至少一年前的夏天。也许两年?

车停在大门口,司机说,“只能停这里了,医院不让进。”

点点头准备下车,但撑伞的时候还是忍不住纠正他:“疗养院。”

司机同情地望着我,点点头,径自开走了。

摇头,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好笑。人们普遍的观念里认为这儿是精神病院,纠正,表明我介意,但又有什么好介意的呢,这里确实住着许多精神方面出状况的人,或者曾出状况但如今痊愈的人。只是有时,“状况”与“痊愈”之间的界线,恐怕并没有人们以为的那样清楚。

从某着名书法家题字的飘逸俊秀的“青山疗养院”招牌下穿过,是核查严格的接待处。出示预约授准的凭证,又填写表格,交待清身份及与被访人的关系——尽管在预约时早已报备过这些资讯。耐着性子,忍受完这些繁文缛节,然后出来一个年轻的护士为我带路。

依旧是要经过一条曲径通幽的竹林,雨滴在青石地面四溅,所以带伞是明智的。护士小姐很健谈,撑着一把黑色的大伞在前面走着,不时回身攀谈。

显然看过资料,知道我是谁,或曾经是谁,她说,“您已经很久没来了呢。”

只嗯一声,并不作解释。对于这么久没来,我丝毫不感到抱歉。有些人是被迫与世隔绝,有些人却是主动选择,对于后者,无需抱歉。

疗养院大楼前厅里,护士小姐接过我收起的伞,我们经过铺着长毛绒地毯的门厅和抛光红木的接待台——这一次无需报备,抵达会客室。

“您稍坐,我去请苏先生来。”她说着离去。

透过没有放下百叶窗的玻璃幕墙,能够看到正对面的公共休息室。才九点刚过,已经有许多病人在里面,大多穿着疗养院的统一服装——还好不是那种竖条纹的病号服,只是浅蓝色的棉布衣裤,也有些穿着自己的衣服。休息室的电视被调到新闻台,多数人正在看,也有些坐在窗边看雨和发呆。整个休息室都很安静,但这种程度的安静是不自然的,也许要归功于药物。

护士带着一醒进来会客室,留下我们独处,离开前轻轻掩上玻璃门。

面前的男人,熟悉而又陌生。上一次探望,他身着病号服,今天穿着他自己的衣服,金黑两色印花、意大利宫廷风格的衬衫,熨烫笔挺的黑红格西裤,做工考究的天蓝色尖头皮鞋。脸没有上次圆润,瘦削,显得深凹的眼睛分外大,乍看似乎带着惊诧或惊恐。我不着痕迹地观察,或说窥伺更恰当,没有在他眼中发现疯狂的迹象。但那双眼睛有点凝滞,缺乏灵活,没太多生气。

一醒微笑,“嘉嘉。”

这一句旧时称谓立刻消融了距离,我也笑:“你为什么上衣已经是印花了,裤子还要有格子?而且身上金黑红蓝四个颜色,也太多了。”

“很花吗?”

“很花。太花哨了点。”

人很难改变吧,无论是习惯还是审美。一醒的着装历来受我微辞,也就是他皮囊好看又气质华贵,这样穿才勉强令人有包容度,换一个人试试,不知要引起多少侧目嗤笑与指指点点。但是,我又何苦来哉,他自己喜欢就好,何况在这“山上”,又有多少人在乎什么搭配与审美。

“你都好?”我问。

“一切都好。但是你怎么大老远跑来?这种天气你宁可不出门的,是出什么事了吗?”他在对面椅子坐下来,语气充满探询和关心,还有担忧。

“啊,没有,一切正常。”赶忙声明,让他放心。这样突然跑来,难免他会多想。

“那就好,那就好。”

“只是很久没来了,来看看你休养生息的如何,是不是依旧不打算出山。”

“出山”自然是双重含义,一重是疗养院在山上,另一重是疗养院名字叫青山。前几年我就和他的主治医生谈过,知道他其实早已好了,完全可以像正常人一样生活,区别只在于需要继续服药,以及定期复诊。但他却不愿出院,从市区的医院转来这里,一住又是多年。

“暂时还无此打算。”一醒说。“这里挺好的,我住的十分习惯。”

我耸耸肩。以这里昂贵的费用来说,配套的服务与设施当属分内。住这儿疗养的,原本多数是退休老干部,官阶比较高的那种,后来许多人慕名而来,非富即贵。虽叫疗养院,毋宁说更像度假村。我时常想,如若支付不起这里的费用,一醒是不是就没法躲藏在这里,只能回归、面对现实生活?

但我有什么权利和资格对别人的生活与选择指手画脚。倘若没有离婚,也许还有点资格,但现在……

于是我说,“你比上次见面清瘦了许多。”

“我已经停药很久了。那些药令人反应迟钝,而且发胖。”

想起第一次在精神病院住院区见到的那些人,一个个神情呆滞举止僵硬,行尸走肉的既视感。一醒那时在他们中间,穿着不合身的竖条病号服,非常惊恐,见到我的第一句话是,“嘉嘉,赶快把我弄出去,我不能在这里。”他却忘了,是我眼看着他进来……

事情发生的时候他已经完全失去神智了,在马路上疾走狂奔,高声叫嚷着谵妄的语言。我和他的家人在后面追赶,追到却无法约束制止,只得叫了救护车,眼睁睁看他被强行制伏带走。打车赶往医院,医生却不允许探视,说已经注射镇静剂安静下来,入睡了。

疹断结果是双相情感障碍。

那时起我开始了解精神疾病,才知精神异常与每个人距离如此之近,比死神还近。在巫士唐望的传统或系统中,死神是我们永恒的伴侣,它永远在我们的左边,一臂之遥。然而相比死亡的潜猎,我觉得更可怕的是人心。坚硬的、狠毒的人心。脆弱的、太过柔软的人心。

认识一醒时我28岁,时值年底,在长安城一家广告公司工作,交往着一个已经谈婚论嫁的男友,人生规划也摆在了台面上:来年6月结婚,最好早点怀孕,这样趁双方父母身体都好,还能帮我们带孩子。

那时我早已不爱要和我共同生活的这个男人,不过四五年光阴,他从一个阳光帅气高大健壮的大男孩,变成一个虚荣、爱钱、装模作样、臃肿发胖的油腻男人。尽管在许多人眼中我们依然是金童玉女郎才女貌,我却对他充满鄙视,厌憎他不学无术却喜欢不懂装懂,既妈宝又大男人主义,我工作一天回家还要洗衣做饭伺候他,而他觉得天经地义。

但28岁的我已经累了。不是头遭谈恋爱,也不是见过的男人少,实在是男人大抵如此,他还不算最糟的。最起码按照他一贯行事作风与待人标准,对我已算很好。

就在我决定对生活缴械、逆来顺受的时候,一醒挟万丈光芒闪耀登场。

我在广告公司做客户经理,彼时摄影还只是业余爱好,一醒是我的客户,他从深城远来,全面负责公司事务。初见他便很惊艳,白衬衫,灰色背带裤,梳到脑后的头发,五官如同混血。及至得知竟是总经理,不禁大为讶异了。这样一个人,知书达理,温文尔雅,年轻有为,玉树临风……所有美好的词汇几乎全能用他身上。

起初并无杂念,及至他一而再示意、不断工作外邀约、明确示好,终于唤醒我对他客户身份外存在的认知。并意识到,原来理想中的男人竟然存在,且就在眼前。一次驾车邀我去邻省谈事的归途,夜色朦胧,长路望不到尽头,几听啤酒之后,他腾出一只握方向盘的手握住了我的。我有一种明知在劫难逃反而释然的淡定。既然抗拒不了,那便天堂地狱随它便,豁了出去。

一醒是已婚的,这间公司便是当初与妻子共同创办,只是两人不睦,长期分居。而他此番前来,是临危受命,来帮妻子力挽狂澜。当然免不了俗套:他一定是对我说自己婚姻不幸,打算离婚的;我也一定会傻傻相信并痴痴等待。

我的心已经跑了,但仍然没有勇气和男友说,并自欺欺人地认为只要身体没出轨便不算出轨。后来我想,除了卑劣的懦弱,可能我更胆怯离开男友又得不到一醒两头空的结果,所以宁可一直抱着罪恶感存活。

一醒跟我承诺一个1月22的日子,说那天前他便离婚。但当然落空了。

一醒黯然离开长安,回了深城,他甩不掉婚姻,连刚刚被他辛苦纳入正轨的公司也丢了。

我已无法和男友共处一个屋檐,相比对他的诸多不满,更多是对我自己的鄙夷憎恨。无法想象背叛、偷情、第三者的戏码会在我身上上演,诗书礼仪道德廉耻全部沦丧。那年3月,我执意离开了,无论男友如何挽留。我想的很清楚:一醒离婚与否是他的事,我必须要对得住自己以及男友。错已经错了,不能再错。也只有我是单身和自由的,才能够去追求想要的,哪怕——成为千夫所指的第三者。

地狱之门早已为我洞开,我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飞往天堂?就像已知每个人的结局是死,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去活?我那时所有的意志只有一个:我要和苏一醒在一起。

飞去深城近一年后,我失望而返。这个男人纵然好,纵然我们爱好、情趣、生活百般契合,但给他的时间已足够长足够久,再不舍,我也宣告放弃,不能够堕落自己永远做情人下去。如果我们没在一起时他都离不了婚,那么现在朝夕相处,他更没有理由为离婚努力。我回到故地长安,一切从头来过,与人合开广告公司,重新开始生活,一醒的电话、简讯一概不接不复。

数月后,他寻来,随身带着一支高尔夫球杆……他一身憔悴,告知我已离婚是自由身。我们结了婚,我结束公司和他来了深城……

一年后,我拖着箱子,烈日下步行两三公里,永久离开了那幢许多女人向往、而我视作孤岛的别墅——我和一醒的家,亲身验证了和王子从此快乐幸福生活在一起的童话——只是童话。

长安不宜居。不想回去接受人们的质询,也毫无斗志心力重新创业,打工又放不下身段,便留在了人地两生的深城,深深地下潜,沉坠,懈怠于一间影楼做摄影助理,没人认得我,没人知道我的曾经,用了两年多沉沦,直到某天醒来重新发现天空有了颜色。

童话中,王子的变身通常只发生在故事的前半部分和一开始,王子被巫术变为野兽、青蛙或者天鹅,然后故事的后半部分魔咒解除。而我的故事里,王子是在故事的后半部分变的身。

父母离异原生家庭分崩离析,强势的母亲与前妻,一醒绅士做派的另一面是宁可吃亏也顾惜脸面不愿与人撕扯,但看在别人眼里却是软弱可欺,于是一再被侵占、损害……先有前妻霸占他的财产与共创的产业,后有母亲以帮他防备前妻为名侵吞他剩余的资产。当年他来长安找我结婚,是带着心身两处巨创:和母亲为资产争执时愤而自残落下的身体创伤,以及母亲的冷酷与无动于衷造成的心理创伤。

我们的婚姻是不被祝福的,他的母亲,那位看起来慈祥和蔼实则心狠手辣的老太太,大约认为我是贪图他们家的钱财,但既然一醒手里已没有大宗的资产,便睁眼闭眼了。

当我以为苦尽甘来,幸福生活刚刚开始,谁知是正要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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