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德兰世界,总之史料是这样记载的,它是最早的,也是第一个被巫师文明所征服的位面。
征服,这个单词恰恰如同圣经寓言当中所说的天启四骑士之一的白马骑士,它也许是一种信念,亦或者是一种想法,总之我们不得而知,然后他将引出天启四骑士的第二位——红马骑士。
他高举手中的大刀,象征着战争…无休止尽的战争。
前者和后者总是相依为伴,因征服需要战争,没有人想要让另一个人在自己的头上指手画脚,除非这个人的拳头把你打怕、流血,乃至于留下刻骨铭心的伤残。
我现在所要叙述的,正是罗德兰世界的全部,假如你抱有一种好奇之心的话,它的确能够满足你,至于你?一位研习无落的秘史?或者无形之术的研究者?呵,当然这并不重要。
罗德兰世界是一个同样有着精灵、人类、巨人等各族的复杂世界,族群的神话也是千奇百怪。
不过统一的流传的一个且叫人信服的版本是——尘世间的一切由三位神祗创造,天王、海王与冥王。
天王 · 埃忒里翁,高天与群山之主,象征着世界的稳定与结构性,通常被认为是三位神祗当中最强大的。
然后是海王·蓬托斯,远洋与风暴之主,象征着变化无测与可能性,被认为是三位神祗当中最具有智慧的,通常情况下应该更多的是理解成…狡诈。
最后的这位则是冥王·埃里伯斯,死亡与归宿之主,其象征着命运不可抗拒的终结,如果要有一个时间作为象征的话,大抵是傍晚,一种残阳即使再怎么挣扎,也终究要被夜的潮汐吞没的既定命运。
神话中,世界最初是一片混沌,这大抵是所有神话体系最开始都会有的描述,世界一片混沌,满是大雾,深海当中的霸主是一头叫做利维坦的巨兽。
在大地上行走的则是一头庞大如山,并且以岩浆为食的巨怪阿斯贝尔,天空…虽然当时还没有这个概念,但当时统治天空的是一头巨大的龙。
可是它没有名字,前两头巨兽基本上都有描述其的语言流传下来,甚至有一些壁画,但是唯独这头巨龙,关于它的具体描述却是一片空白。
仅有零星的几段——
【天王·埃忒里翁对龙主说:“我知道你是能够飞得最高的,那便比一比吧!”】
【身为天空主宰的傲慢使龙主欣然应允,祂便振翅而起,旁若冲天而起的一道黑焰,巨大的阴影足足遮蔽了十四座火山,翅膀掀起来的狂风使最近的一座高山变成了灰砂所形成的荒漠.】
【于是,天王·埃忒里翁亦向混沌的更高处升去,直到祂上升的高度超过龙主,在那震天的如同象鸣般的怒吼中,后者被前者以一种强硬的姿态夺取了象征高天的权柄,风不在龙主身边聚集,不再承托着祂,祂遂从高处坠亡.】
【祂亦如陨星,把世界原本只有一块的巨大的古大陆砸得粉碎,掀起来的潮汐巨浪把大陆板块推向远方,更远方.】
阿克曼·李在灰色的荒漠当中已经行进有一会儿了,他想着这个神话当中的传闻,然后望着这片仿佛无边无际的灰色沙砾所形成的海洋。
他觉得这个神话被后人撰写的太夸张了,但眼前这片灰色的荒漠却又不得不叫他相信,那位少有描述的龙主的强大!
只是振一振翅膀,就把一座高山粉碎成了这片方圆千里的沙漠,这哪是风?简直比最锋利的利刃还要可怕了。
阿克曼·李在这个世界当中待了已经有段时间了,很久很久以前他就把这具分身派了过来,实力倒是不太强仅是二环巫师的水准,他来的那会通道还比较混乱,质量太大的东西运不过来。
不过罗德兰似乎出现了严重的文明断层,他这点实力也足够在这里横着走了,当然,阿克曼·李并没有真的在这里横着走,他向来有着一种谨慎低调的态度。
如今看来,这个世界水还是很深的,他仔细估算着,这样的话…嗯…
阿克曼·李把精神力慢慢向下渗透,直到感知到沙漠最底下的基石,他能做到…可…绝不是像神话描述当中那名为龙主的生物震一震翅膀就能够做到的。
那简单的简直就像是呼吸一样…
“除非是…是权柄吗?”
他能够做到,是基于调动巨大能量的基础上的,但是后者颇有一种改写一片地区规则的意味了,轻松的就像是随便在手机上打几个字,或者在计算机上输入一串代码。
这不正是他来到这里的目的吗?权柄…这大抵是他能够更上一层的可能,另外…还可以调查一下奈特谢德的残党势力。
呵,不过后者对他来说是件小事。
他漫无目的的行走着,直到感知的几十里开外出现了一座城市,屹立在这灰色的沙漠海洋里。
他从空间戒指里面取出一些衣物给自己打扮了一下,阿克曼·李要确保自己足够低调,以至于他懒得用法术遮掩自己。
头上一块布,沙漠我最富!
他翻出一块灰色的方巾直接裹在头上,并熟练的戴好,于是他一身灰袍,就像是一个苦行者那样一步步向远处而去了。
灰色的荒漠风云变化,时不时一阵大风扬起亿万粒沙尘,把他垂到裤角的长袍吹得猎猎作响。
行得更近了,他听见了管状乐器和弦状乐器混在一起发出来的悠长的声音,如同大漠长歌,或者穿插整个大漠的驼铃声。
一座…由土黄色石头建成的城市,这的确在这灰沙海洋当中格外显眼,其中几座建筑颇有金字塔的意味,难道异世界的各位朋友们也喜欢盖金字塔?
在这里待的这些年,他已经学会了这儿的语言,唯手熟尔,当然还要配上一颗聪慧的大脑。
快靠近城市的时候终于是有些人烟了,这鬼地方方圆几十里都难见一个人,现在则是碰到了一大群,身上披着粗布纺成的衣袍用来抵御风沙。
二十多头骆驼驮着货物载着人,这一行人不知是要去干什么,阿克曼·李路过的时候只是瞥了一眼,也许是一群商人?
彼此擦肩而过的时候,这群人也瞧了一眼阿克曼·李,那些腰间挂着弯刀的大抵是这支商队的护卫,他们年轻力壮,都是三十多岁的青年,头发是不纯粹的黑,带着茶色或者是赤褐色,少有直发,头发大多都带有卷曲,这可能是基因决定的。
这些人用警惕的目光打量着阿克曼·李,也就是一两个呼吸便挪开了,长时间的对视可不是好事,彼此对视在动物界这是一种挑衅行为。
而人类彼此对视是发展这么多年为了应付社交,如今还是有一部分人不敢直视他人眼睛,这大概是骨子里面的基因作祟,嗯…反正才不是胆小呢。
入了城是一片集市,总算是人多起来了,骆驼趴伏在地面上,上面驮着各色物品,卖货的老板并没有大声呼喊,只是摆了东西就在那里坐着。
也是,这里毕竟是沙漠,大声呼喊万一口渴又没有水喝就糟糕了,沙漠里的水总是很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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