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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子里死一般地寂静。
那句“偷一件肚兜出来”,像一道无声的闪电,劈开了众人紧绷的神经,余下的,只有一片焦黑的、令人窒息的空白。
小六子张着嘴,看看被五花大绑、神情却嚣张得像个皇帝的宋七,又看看自家主子那张平静得有些过分的脸,脸上的表情,是从未有过的精彩。他想问,却又觉得这问题荒诞到不知该如何开口。杀人就杀人,怎么还附带偷人的?这是什么规矩?
钱彪的胖脸剧烈地抽搐着,冷汗顺着他肥硕的脸颊往下淌,他感觉自己的心跳声大得像在敲鼓。他拼命转动着那颗被猪油蒙了心窍的脑袋,也想不明白,一件女人的内衣,和宣府总兵的项上人头,以及自己这条小命,究竟能有什么干系。现在倒好,又多了一项,去总兵的别院里偷人。这已经不是胆大包天了,这是嫌自己死得不够快,不够有创意。
唯一神色未变的,是陈圆圆。她只是略微垂下了眼帘,长长的睫毛在眼睑下投出一片浅浅的阴影,遮住了眸中的思绪。
“哈……哈哈……哈哈哈哈!”
死寂被一阵刺耳的狂笑声撕得粉碎。宋七仰着头,干瘦的胸膛剧烈地起伏,笑得前仰后合,仿佛听见了这辈子最好笑的笑话。那笑声沙哑、干涩,像夜枭的啼哭,听得人头皮发麻。
“偷……偷肚兜?”他笑得眼泪都流了出来,混着脸上的污垢,划出两道泥泞的沟壑,“我说锦衣卫的大爷,你们这是穷疯了,还是憋疯了?想栽赃王承胤是个偷香窃玉的贼,好歹也编个像样点的理由。让老子去偷肚兜……你们怎么不干脆让我去偷他晚上睡觉磨的牙?”
他的话粗俗不堪,眼神里的讥诮,更是浓得化不开。
“爷,您没说错吧?”小六子终于憋不住了,他凑到林渊身边,压低了声音,跟做贼似的,“咱们是要去杀人的,不是去逛窑子的。这……这偷肚兜,传出去,咱们的脸往哪儿搁?”
钱彪也在一旁小鸡啄米似的点头,附和道:“是啊林爷,这事儿……不体面,不体面啊!万一失手,人家抓住咱们,不说咱们是刺客,说咱们是采花贼,那可真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
林渊没有理会他们的聒噪。
他只是平静地看着仍在狂笑的宋七,等他笑够了,才不紧不慢地开口,声音不大,却清晰地盖过了院中所有的杂音。
“一座堡垒,从外面攻,需要十万大军,血流成河。但若能找到钥匙,只需要一个人,一把锁,就能让它不攻自破。”
他伸出手指,轻轻敲了敲桌上那份记录着“螺子黛”和“金陵云锦”的采买卷宗。
“王承胤,就是一座堡垒。他不好酒,不好色,不贪财,像个铁打的圣人。可他也是人,是人,就有软肋。”林渊的目光扫过众人,“这座静心庵,这位被他用万贯家财金屋藏娇的女人,就是他的软肋,是他这座堡垒唯一的钥匙孔。”
宋七的笑声渐渐停了,他抹了把脸,斜着眼看林渊,眼神里依旧是不屑:“那又如何?你想让我去睡了那女人,给他戴顶绿帽子?老子可没那本事,也没那兴致。”
“我不需要你杀人,也不需要你睡她。”林渊摇了摇头,语气里带着一丝淡淡的怜悯,仿佛在看一个不懂其中奥妙的蠢人,“我问你,一个将军的帅印,藏在哪里?”
“自然是帅府大堂,层层护卫,一步一岗。”宋七不假思索地答道。
“一份机密的军令,又在哪里?”
“在他的书房暗格,或是贴身怀里,同样是守卫森严。”
“说得对。”林渊点了点头,“这些东西,都由刀剑守着,由军法护着。可一个女人最私密的衣物呢?”
他顿了顿,目光变得深邃。
“它不由刀剑守着,它由一种比刀剑更强大,也更脆弱的东西守着——情爱与羞耻。”
此言一出,始终垂眸不语的陈圆圆,忽然抬起了头。她看向林渊,清澈的眸子里,第一次泛起了异样的光彩。
她朱唇轻启,声音不大,却让院中所有男人都安静了下来。
“公子所言,一针见血。于女子而言,贴身之物,尤其是……那一件,便是最后的体面与清白。若落入外人手中,不啻于性命被他人拿捏,是生不如死的羞辱。”
她的声音柔柔的,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力量。她顿了顿,目光转向依旧被捆着的宋七,继续说道:“而于一个男人,尤其是一个将名誉看得比性命还重的将军。他心爱女子的清誉若是受损,那种痛苦和耻辱,远比刀剑加身,要来得更加猛烈。”
这番话,如同一道清泉,瞬间点醒了在场的两个粗人。
小六子恍然大悟地“啊”了一声,一拍大腿:“我明白了!咱们把那女人的肚兜偷出来,王承胤还不得疯了?到时候咱们拿着这玩意儿要挟他,让他干啥他敢不干?”
钱彪的眼睛也亮了,他仿佛看到了一条全新的、通往荣华富贵的捷径,脸上的肥肉兴奋地颤抖着:“高!实在是高!林爷这计策,简直是神鬼莫测!杀人不见血啊!”
他们的吹捧,林渊充耳不闻。他的目光,始终锁在宋七的脸上。
宋七脸上的讥诮和不屑,已经消失得无影无踪。他不再看林渊,也不再看其他人,而是死死地盯着面前的地面,仿佛那泥土里能开出花来。
他是个贼。一个偷遍了大江南北,从王公贵胄的宝库到富商巨贾的银窖,都来去自如的贼。他偷过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偷过前朝皇帝的玉玺,甚至偷过足以颠覆一场战役的布防图。
可他从未想过,有一天,会有人让他去偷一件……肚兜。
起初他觉得荒谬,觉得是羞辱。可听完林渊和陈圆圆的分析,一种前所未有的、病态的兴奋感,开始从他的骨髓深处,一点点地往外渗透。
这已经不是偷了。
这是在窃取一个人的魂魄。
用一件最香艳、最微不足道的物品,去操控一个手握千军万马的封疆大吏的生死。
这种事,比从千军万马中取下他的首级,要刺激百倍,要高明万倍!
这才是盗术的最高境界!这才是……真正的艺术!
许久,他才缓缓抬起头,那双黯淡的眼睛里,重新燃起了两点骇人的精光。
“有意思。”他舔了舔干裂的嘴唇,声音沙哑,“非常……有意思。不过,我凭什么要为你卖命?烂在诏狱里是死,死在宣府,也是死。对我来说,有什么区别?”
“区别很大。”林渊将身子微微前倾,盯着他的眼睛,“烂在诏狱里,你会像条野狗一样,在污秽和绝望中,被蛆虫啃光最后一丝骨气。而跟着我,你将有机会,完成你这一生中最得意的一件作品。”
他没有提黄金,没有提自由,因为他知道,对宋七这种人来说,这些东西,远没有“名作”来得有吸引力。
“事成之后,我会给你一个新的身份,一笔足够你下半辈子挥霍的银子,天高海阔,任你逍遥。若是败了,你也是死在重重守卫的龙潭虎穴里,死在你最擅长的事情上。这,总比死在狱卒的烂棍子下,要体面得多吧?”
林渊的话,像魔鬼的低语,每一个字,都精准地敲在宋七的心坎上。
宋七的呼吸,变得有些粗重。
是啊,死,他不怕。但他怕死得窝囊,死得无声无息。
院子里又一次陷入了寂静,只剩下风吹过石榴树叶的沙沙声。钱彪和小六子连大气都不敢喘,紧张地看着宋七,等待着他的决定。
终于,宋七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笑了。
这次的笑,不再是讥诮,而是一种混杂着疯狂与决绝的笑。
“好。”他从牙缝里挤出一个字。
小六子和钱彪顿时松了口气,脸上都露出了喜色。
“我干了。”宋七看着林渊,慢慢地说出了后半句话。他眼神中的精光一闪,话锋陡然一转。
“不过,我有一个条件。”
“说。”
“静心庵,我去看过卷宗里的描述,外松内紧,明面上的护卫不多,但暗哨绝对不少,而且都是王承胤的亲兵死士。我想神不知鬼不觉地进去,再带着东西出来,几乎不可能。”宋七的眼中,闪烁着算计的光芒,“我需要一个动静,一个能把所有护卫的注意力都吸引过去的动静。”
“可以。”林渊点头,“我可以让钱彪带一队人马,在庵外制造骚乱。”
“不够。”宋七摇了摇头,那双贼眼,直勾勾地盯着林渊,“普通的骚乱,只会让他们更加警惕地守住那个女人。我需要的,是一个能让所有人都慌了手脚,甚至连王承胤藏在暗处的高手,都不得不现身的……巨大动静。”
他停顿了一下,嘴角勾起一抹诡异的弧度,用下巴指了指林渊。
“所以,你得跟我一起去。”
“什么?”小六子第一个叫了起来。
“我负责潜入绣楼,偷那件肚兜。”宋七的眼神变得玩味起来,像一只正在戏耍老鼠的猫,“而你,林大人……”
“你负责,去偷那个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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