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有和老棍儿初相识,是年轻时,十七八岁正热血的年纪,碰上热血时代,干着热血的事儿。
只可惜啊!不是“谈恋爱”
当时,为了抢水库的归属权,两个村子里的年轻人,约着打过群架。
柏林村儿人少,在约架的日子,一共来了十大几个小年轻,老棍儿就是其中一员。
志 有他们村儿,去了五十多口子,带头的年纪大些,也不过二十一岁,但他结婚了,媳妇是柏林村儿的,和老棍儿家沾点儿亲,所以他交代过,别打坏了他。
等到了约定的地点后,领头的还远远的指给他们看。很好认,比他黑的没他瘦,比他瘦的没他黑。
以至于,志 有 他们对他是有印象的。
事后,他们还不务正业的在一起,聊了会儿天儿!完全忘了是来打群架的!
让人不禁感叹,年轻人脑子怎么那么“不好使啊。却又忍不住怀念那个年纪。
只是那次,他俩没怎么说话。
当然,不用问,群架的这个争议,《水库的归属权》最终--归 人多势众村儿。
这场聚众争斗事件,也是大队干部们赶来,才平息的,因为乡里有证明,水库是划在,志 有 他们村儿的地理范围内的!
志有和老棍儿,就是那会儿认识的。
虽然,之后再没有交集,可等他妹妹嫁到了志有他们村子,人们提起来她哥,还是知道是老棍儿的,能对的上号。
不过,志有再仔细想想,好像中间也见过一两次,只是时间太长,又不在平时的生活交集里,很快就忘了。
就像平时,我们在大街上或者买菜时,随口和一样问价的人,搭了两句不痛不痒的话,转个身的功夫,可能就全忘了,如果不是有特定的事情,需要回忆,也许一辈子也想不起来。
像现在这种情况下,志有就回想起来了。
志有虽然不吃鱼,可他特别爱抓鱼,他说鱼太腥气,吃不下,可逮鱼的时候,为了能腾出手来抓下一条,着急了,用嘴叼着生鱼,他都不嫌腥。
这可能就是爱好的魅力。
平时舍不得花钱,可是买渔网时都一下买两个,冬天的破棉裤一穿好几年,舍不得买条新的,可为了能下水,花两条棉裤的钱买一条皮裤都不犹豫。
这也是爱好的力量吧!
不过听说,一个人如果真的有,特别喜欢做的事情,当然不影响生活的情况下,是件特别好的事情。
他的精神世界会特别丰富,人的性情也会平静豁达很多。
言归正传
那是老大意然还小的时候,农闲时节,志 有 又一次去水库逮鱼。
就碰到了老棍儿,他应该是去,大坝附近干活,肩上背着筐,还扛着个铁锹。只远远的打了招呼,闲聊几句。
“你是王各庄的吗?”大声的询问从远处传来
“嗯!”志有抬头,仔细看着几十米开外的人,想了好久,才大声回问道:“你是,宏政大舅哥?”当时又好多年不见了,他不是很确定
“嗯,那是我妹夫,你逮住鱼了吗”
“没有,刚来一会儿”
“嗯,逮鱼的太多,鱼都贼了,不好逮”
“嗨,瞎玩儿呗”
志有继续附身下网
……
然后,各自忙各自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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