夕阳的余晖,将大地染成了一片触目惊心的暗红色。
上万名鲜卑降兵,黑压压地跪在地上,手中的武器被扔得遍地都是,他们低着头。
高顺的陷阵营已经开始打扫战场,收拢降兵,救治伤员。
关羽、张飞、赵云三路骑兵,则将整个战场团团围住,防止任何一个漏网之鱼。
吕布提着和连的头颅,骑着宝马,缓缓回到点将台下。
他翻身下马,单膝跪地,将那颗死不瞑目的头颅高高举起。
“主公,幸不辱命!”
他的声音,洪亮而充满了自傲。
刘景的目光从他身上扫过,点了点头,神色平静。
“奉先此战,当为首功。”
“将和连人头传示三军,悬于城门上,以儆效尤!”
“喏!”
吕布心中一喜,大声应道。
这句“首功”,比任何赏赐都让他感到满足。
他知道,从今天起,他吕布在这支军队中,才算真正有了立足之地。
刘景的目光,越过众人,望向了鲜卑人溃逃的北方。
他的手指,有节奏地敲击着。
“传令下去,打扫战场,收押俘虏。”
“翼德、云长、子龙,你们率领骑兵,原地休整,看管降兵。”
“喏!”
三将齐声领命。
张飞有些按捺不住,瓮声瓮气地问道:
“大哥,那些跑掉的杂碎,就这么放他们走了?”
刘景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冰冷的笑意。
“走?”
“我为他们准备了一份大礼,他们怎么能走得掉。”
“公与。”
刘景看向身旁的沮授。
沮授心领神会,躬身道:
“主公放心,郭昭将军的口袋,已经扎紧了。”
“逃出去的那些残兵败将,一个也跑不了。”
……
距离主战场三十里外,一处狭长的山谷。
这里是返回草原的必经之路。
此刻,这里却成了另一座人间炼狱。
一万五千名侥幸从主战场逃出来的鲜卑骑兵,如同没头的苍蝇,一头扎进了这个死亡陷阱。
“有埋伏!”
“是汉军!我们中计了!”
惊恐的尖叫声,在山谷中回荡。
山谷两侧,突然冒出了无数的汉军士卒。
滚石,擂木,如同冰雹般从天而降。
密集的箭雨,从各个刁钻的角度,疯狂地倾泻而下。
这些本就斗志全无的鲜卑逃兵,瞬间被砸得人仰马翻,血肉横飞。
他们刚刚经历了主战场的绝望,此刻又一头撞进了精心布置的罗网。
精神和肉体,遭受了双重打击。
“杀出去!冲啊!”
有悍勇的鲜卑头目试图组织反击。
但他话音未落,一支冰冷的箭矢,便精准地洞穿了他的咽喉。
雁门太守郭昭,身披铠甲,站在山谷一侧的高地上。
他面色冷峻,有条不紊地指挥着麾下的并州军,对谷中的敌人进行着高效的屠杀。
“弓箭手,齐射,压制!”
“长矛手上前,封死谷口!”
“不要恋战,以杀伤为主!”
一道道命令,清晰地传达下去。
以逸待劳的雁门军,士气高昂,战意冲天。
他们憋了太久了!
眼睁睁看着刘景带着主力部队在平原上大杀四方,他们这些守军早就手痒难耐了。
现在,机会终于来了!
这些鲜卑杂碎,就是他们功劳簿上最亮眼的军功!
“杀!”
震天的喊杀声,彻底淹没了鲜卑人的哀嚎。
战斗,从一开始就呈现出一边倒的态势。
当刘景带着一队亲卫,赶到这处战场时,战斗已经接近了尾声。
郭昭快步上前,单膝跪地,声音激动。
“末将郭昭,参见镇北将军!”
“幸不辱命,一万五千鲜卑逃兵,已尽数被我军包围于谷中,不过还是有一万余鲜卑兵四散逃走了!”
刘景翻身下马,扶起郭昭,拍了拍他的肩膀。
郭太守辛苦了。”
“雁门军,果然是好样的!”
他的目光扫过整个战场。
到处都是鲜卑人的尸体,残存的敌人被分割包围,正在被并州军逐一歼灭。
战局已定。
就在他准备下令彻底清剿残敌时,他的目光,突然被战场一角吸引了。
那是一小股仍在负隅顽抗的鲜卑骑兵,大约有数百人。
他们被逼到了一个角落,聚在一起,拼死反抗。
而围攻他们的,也是一支数百人的雁门步卒。
让刘景感到意外的,是这支雁门步卒的作战方式。
他们没有像其他部队那样一拥而上,而是组成了一个小型的攻击性阵型。
盾牌手在前,长刀手在后,进退有据,攻守兼备。
他们的攻击,极具侵略性!
每当鲜卑人试图反扑,他们的阵型就会迅速收缩,用盾牌硬抗。
而当鲜卑人攻势一缓,阵型又会猛然向前,如同一头出闸的猛虎,将面前的敌人撕碎。
效率!
极致的效率!
刘景的眼睛亮了起来。
他的目光,死死地锁定在了那支小部队的指挥官身上。
那是一个很年轻的军官。
看军服,应该只是一个屯长级别的小官。
他没有骑马,就和手下的士兵们站在一起。
他手中握着一把环首刀,刀身上沾满了鲜血,正在一滴滴地往下淌。
更让刘景感到心惊的,是此人手下的士兵。
他们每一个人,都悍不畏死。
眼神中,没有对死亡的恐惧,只有对命令的绝对服从和对胜利的渴望。
他们的动作,整齐划一,配合默契。
显然,这是经过了千锤百炼的精锐!
一个优秀的将领,能打胜仗。
但一个能将一群普通士兵,训练成如此虎狼之师的将领,那就不只是优秀了。
那是帅才!
刘景的心脏,不受控制地加速跳动起来。
他感觉自己,好像发现了一块绝世的宝玉!
他转过头,看向身旁的郭昭,抬手指着那个方向。
“郭太守!”
“那员小将,是谁麾下的部曲?”
“竟如此悍勇?”
郭昭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脸上露出一抹了然的笑意。
“回将军。”
“此人名为张辽,字文远,乃是雁门马邑人。”
“是我从军中提拔起来的一名屯长,确实作战勇猛,屡立战功。”
张辽?
张文远?
刘景的大脑,嗡的一下。
这个名字,如同一道惊雷,在他脑海中炸响!
五子良将之首,张辽张文远!
那个曾经以八百步卒,大破孙权十万大军,杀得江东小儿闻其名而不敢夜啼的绝世猛将!
他……他竟然在这里?
而且,还只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小屯长?
刘景的呼吸,瞬间变得急促起来。
他死死地盯着远处的那个身影,眼中爆发出前所未有的光彩。
捡到宝了!
不!
这他娘的是挖到钻石矿了!
高顺,是自己一手培养的兄弟和陷阵步兵之王。
关羽、张飞、赵云,是自己结义的兄弟,未来的绝世猛将。
吕布,是自己慧眼识珠,从丁原那个蠢货手里抢过来的天下第一。
而现在,一个张辽,就这么毫无征兆地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
刘景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狂喜。
他预感到,自己称霸天下的拼图,又将补上至关重要的一块!
他看着那个在战场上指挥若定,杀伐果断的身影,心中只有一个念头。
这个人,我刘景,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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