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去秋来,北大荒的黑土地被染上一片金黄。杨浩宇负责的二十亩试验田更是长势喜人,沉甸甸的麦穗压弯了麦秆,随风摇曳,像一片金色的海洋。远远望去,那饱满的颗粒透着丰收的喜悦,连空气里都弥漫着麦香。
“杨哥,你看这麦穗,比普通田里的大了一圈!”林文轩捧着一束麦穗,笑得合不拢嘴,“我估摸着,这一亩地少说能打八百斤!”
“不止。”杨浩宇掐下一颗麦粒,放在手心捻开,饱满的淀粉泛着莹白的光泽,“照这品相,亩产九百斤没问题。”
周围的知青和老职工们都发出惊叹。在这年代,普通麦田亩产能有五百斤就算丰收了,九百斤简直是天方夜谭!
王队长拄着拐杖,在田埂上走了一圈,看着金黄的麦穗,浑浊的眼睛里泛起泪光:“活了大半辈子,从没见过这么好的麦子……浩宇,你真是咱们农场的大功臣啊!”
场长也带着县里的领导来了,看到试验田的景象,激动得握住杨浩宇的手:“杨浩宇同志,了不起!真是了不起!这不仅是咱们农场的骄傲,也是全县的骄傲!”
秋收开始后,试验田成了全场的焦点。杨浩宇带着试验小组的人,用新改良的镰刀收割,效率比平时快了一倍。苏婉清和女知青们则负责捆麦秆、捡麦穗,她看着杨浩宇在麦田里忙碌的身影,额头上渗着汗珠,嘴角却挂着笑容,心里甜丝丝的。
收割、脱粒、晾晒……一系列工序下来,二十亩试验田总共收获了一万八千多斤小麦,平均亩产九百斤,比预估的还要多!
消息传到县里,立刻引起了轰动。县领导亲自带着记者来采访杨浩宇,报纸上刊登了他的照片和事迹,标题写着“北大荒的青年榜样——记七星河农场技术员杨浩宇”。
杨浩宇成了名人,但他依旧保持着平常心,每天该上工上工,该修行修行。灵泉空间里的作物也迎来了大丰收,他收获的粮食和药材堆满了空间的一角,还试着用灵泉水和草药调配了一些药膏,效果比之前更好了。
秋收结束后,杨浩宇觉得时机成熟了,提着两斤红糖、一包水果糖和几斤新收的小麦,去找王队长提亲。
“王队长,我想向您求个情。”杨浩宇把东西放在桌上,有些不好意思地说,“我想娶苏婉清同志,希望您能做个见证。”
王队长愣了一下,随即哈哈大笑:“好小子,我就等着这一天呢!婉清那姑娘好,跟你配一脸!这事我准了,我这就带你去苏家提亲!”
苏婉清家在县城,王队长特意请了一天假,陪着杨浩宇去县城。赵秀兰的身体在杨浩宇的调理下好了很多,已经能下地干活了。看到杨浩宇和王队长来,热情地招呼他们坐下。
“秀兰啊,今天我带浩宇来,是有件大事跟你说。”王队长喝了口茶,笑眯眯地说,“浩宇这孩子,人能干,心善良,对婉清也真心实意。他想娶婉清,你看这事……”
赵秀兰早就看出女儿和杨浩宇有情意,对杨浩宇也十分满意,连忙说:“王队长说的是,浩宇是个好青年,我放心把婉清交给她。就是……我们家婉清是城里姑娘,浩宇是农村出来的,我怕委屈了她……”
“阿姨您放心,我一定会对婉清好的。”杨浩宇认真地说,“我会努力干活,让她过上好日子。以后您要是愿意,也可以搬去农场住,我给您养老。”
赵秀兰被他的真诚打动了,眼眶一热:“好孩子,阿姨信你。这事我同意了,具体日子你们定。”
苏婉清躲在里屋,听到外面的对话,脸颊通红,心里却像吃了蜜一样甜。
提亲很顺利,两人定在下个月的初六结婚。消息传回农场,知青们都来道贺,林文轩和赵小兵忙着帮杨浩宇收拾婚房——就是知青宿舍里靠窗的那间,虽然简陋,但被他们收拾得干干净净,还贴了大红的“囍”字。
苏婉清也开始准备嫁妆,她绣了新的被褥,做了新的布鞋,还把母亲给她的一块银锁拿出来,说要传给将来的孩子。
就在两人满心欢喜地期待着婚礼时,意外发生了。
这天,一个穿着中山装、派头十足的中年男人突然来到农场,指名要找苏婉清。来人是苏婉清父亲的老战友,姓刘,在地区教育局工作。
“婉清啊,你受苦了。”刘叔叔拉着苏婉清的手,叹了口气,“你父亲的问题已经查清了,是被冤枉的,马上就要平反了。我这次来,是接你回城里的,你母亲的工作也能恢复,你们一家人就能团聚了。”
苏婉清愣住了,父亲平反,能回城里了?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事,可现在……她下意识地看向杨浩宇,眼神复杂。
刘叔叔也注意到了她的目光,打量了杨浩宇一眼,皱了皱眉:“这位是?”
“他是杨浩宇,是我……”苏婉清咬着嘴唇,说不下去了。
“我是她未婚夫,我们下个月就要结婚了。”杨浩宇上前一步,握住苏婉清的手,平静地说。
“未婚夫?”刘叔叔愣了一下,随即沉下脸,“婉清,你怎么能跟一个农场知青结婚?你忘了你父亲的期望了吗?你应该回城里,上大学,找个有文化、有前途的对象,而不是在这里一辈子当农民!”
“刘叔叔,浩宇不是普通的知青,他很有本事,对我也很好。”苏婉清鼓起勇气说,“我喜欢这里,我想跟他在一起。”
“你这孩子,怎么这么糊涂!”刘叔叔生气地说,“城里的日子不比这农场好?你妈也盼着你回去呢!我已经给你联系好了学校,只要你回去,就能继续上学。”
苏婉清犹豫了。回城里,上大学,这是她曾经的梦想。可离开杨浩宇,离开农场的朋友们,她又舍不得。一边是梦寐以求的城市生活,一边是深爱的人和熟悉的土地,她陷入了两难的境地。
杨浩宇看出了她的挣扎,轻轻松开她的手:“婉清,你不用急着做决定。回城里是好事,能上大学,能和家人团聚,你好好想想。”
他心里虽然难受,但他尊重苏婉清的选择。他不能因为自己,耽误了她的前程。
刘叔叔见杨浩宇“识趣”,满意地点了点头:“还是这位同志明事理。婉清,你好好考虑,我在县城招待所等你,三天后我们一起走。”
刘叔叔走后,苏婉清看着杨浩宇,眼泪掉了下来:“浩宇,我……”
“别说了。”杨浩宇帮她擦掉眼泪,笑了笑,“不管你做什么决定,我都支持你。如果你想回城里,我送你走;如果你想留下,我就娶你。”
接下来的三天,苏婉清一直闷闷不乐,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好。赵秀兰也来到了农场,看到女儿为难的样子,叹了口气:“婉清,妈知道你喜欢浩宇这孩子。但回城里对你来说,确实是更好的选择。你自己拿主意吧,妈都支持你。”
婚礼的前一天,苏婉清终于做出了决定。她找到杨浩宇,眼睛红红的,却异常坚定:“浩宇,我想好了,我不回城里了,我要跟你结婚,留在农场。”
杨浩宇愣住了:“婉清,你想好了?回城里真的对你更好……”
“我想好了。”苏婉清握住他的手,“城里的生活再好,没有你,也不是我想要的。在这里,有你,有王队长,有大家,我觉得很幸福。我相信,只要我们一起努力,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的。”
杨浩宇看着她坚定的眼神,心里涌起一股暖流,紧紧地抱住了她:“谢谢你,婉清。”
苏婉清靠在他怀里,眼泪又掉了下来,这次是幸福的泪水。
赵秀兰知道女儿的决定后,虽然有些遗憾,但也尊重她的选择:“既然你想好了,妈就留下来陪你。农场的空气好,我在这里也能帮衬你们一把。”
刘叔叔得知苏婉清的决定后,气得不行,说她“执迷不悟”,最后独自一人回了城里。
婚礼如期举行。没有华丽的仪式,没有贵重的嫁妆,知青们凑钱买了些糖果和瓜子,王队长做主婚人,大家在知青宿舍里热热闹闹地吃了顿饭,就算礼成了。
杨浩宇穿着新做的蓝布褂子,苏婉清穿着一身红棉袄,两人并肩站在大家面前,接受着祝福。看着苏婉清脸上幸福的笑容,杨浩宇觉得,这是他来到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一天。
夜幕降临,宾客散去,简陋的婚房里只剩下他们两人。红烛摇曳,映着苏婉清娇羞的脸庞。
“浩宇,以后我们就是一家人了。”苏婉清轻声说,脸颊绯红。
“嗯。”杨浩宇握住她的手,“我会一辈子对你好的。”
窗外,月光洒在北大荒的土地上,温柔而静谧。杨浩宇知道,从今天起,他的人生又翻开了新的一页。有爱人的陪伴,有朋友的支持,有这片肥沃的土地,还有那神奇的灵泉空间和老天师传承,他有信心,把日子过得红红火火,把这片黑土地建设得更加美好。
属于他的传奇,还在继续。而这一次,他不再是孤身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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