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嗜酒如命,但战斗力极猛,在港岛也是双花红棍级别的狠角色。
医疗团伙则远赴鹰酱,专攻黑道财源。
那边帮派林立,火并不断,正是他们大展身手的好地方。
至于神枪手彭奕行,必须留在自己身边——有他在,谁敢暗中动手,立刻毙命当场。
“菲菲是顶尖女杀手,长得又漂亮,哪能派去外地拼命?”
高志胜可舍不得让她去大洋彼岸对付那些凶残之徒。
留她在身边,既是贴身护卫,也是赏心悦目的风景。
想到今后有小英和菲菲两位女子贴身守护,一个飒爽利落,一个冷艳致命,他的心情越发舒畅。
十几分钟后,一阵清风拂过窗台,一道曼妙身影悄然出现在庭院之中——
女杀手菲菲,已奉召而来。
高志胜先让菲菲和女保镖小英徒手过招,结果毫无悬念,小英轻松取胜。
“胜哥,要是能用家伙的话,我还不一定输。”
菲菲略带不服地说道。
“来啊,再来一次也行。”
小英面不改色,毫不退让。
高志胜一手揽着一个,笑着道:“别争了,咱们进屋再说。”
第二天一早,
他见到了神枪手彭奕行。
“老板!”
彭奕行微微低头示意。
“阿行,以后别叫老板,喊我胜哥就行。”
高志胜咧嘴一笑。
“胜哥!”
高志胜顺手扔过去一把手枪,问道:“能不能让我见识下?听说你五秒能连开十枪?”
“能。”
“只要胜哥想看,我现在就能试。”
高志胜摆了摆手,没再多说。
他心里清楚,系统早就提示过——彭奕行出枪,必见血光。
眼下港岛江湖风平浪静,想找几个混混当靶子都难。
干脆换个地方热闹一下。
他决定离开港岛,去河兰走一趟,放点烟火找找乐子。
光用手枪太不过瘾,得换成霰弹枪、AK47或者AK74,对着那边的街头渣滓一顿扫射才痛快。
他给表哥靓坤打了个电话,说了自己的打算。
“我跟你一块去。”
靓坤笑出声来。
这种事他最喜欢了。
如今港岛各路人马都在闷头捞金,没人想动手拼杀,太平得发闷。
“那就今天动身。”
当天,高志胜和靓坤便带着一队人离开港岛,搭飞机直奔河兰。
港岛黑白两道一直盯着洪兴的动静,很快便得知龙头靓坤和靓仔胜双双离港,目的地竟是河兰。
他们去那儿干什么?
众人纷纷猜测,揣测背后是否有大动作。
可谁也不会想到,这两人千里迢迢跑过去,真就是为了放几挂鞭炮、打几轮枪。
河兰,
一处隐秘据点,天地门的秘密基地之一。
“胜哥!”
王建军带着手下雇佣兵迅速赶到,负责接应与安保。
“阿军,这次我和表哥过来,就是图个痛快,放点烟火热闹热闹。”
高志胜笑着交代。
“给我表哥备把AK47或AK74,我自己要支喷子。”
“明白!”
王建军立刻安排人送上武器,霰弹枪、AK系列一样不落。
“找个天地门的对头,我们亲自上场。”
高志胜提着喷子,靓坤握紧AK47,眼神已经跃跃欲试。
“马上安排。”
王建军太懂他们的心情了。
枪,对男人来说就是一种瘾。
一旦扣过扳机,感受过那种震颤与力量,就再也忘不掉。
尤其是当你用它送走过别人。
有人会做噩梦,有人却兴奋得睡不着。
显然,胜哥和靓坤属于后者。
怕?
压根不存在。
“胜哥,眼下骷髅帮是我们的目标。
拿下他们地盘,天地门就能稳坐河兰第二把交椅。”
王建军汇报道,“先打他们一个分舵,您看是白天动手,还是夜里突袭?”
“白天。”
高志胜干脆答道。
“白天看得清。”
靓坤补充,嘴角扬起。
王建军不再多言,领着两人直扑骷髅帮一处据点。
刚到地头,
“砰!砰!砰!”
高志胜和靓坤二话不说,举枪就扫。
对方根本来不及反应,顷刻间溃不成军。
据点易主,天地门旗插上房顶。
“不停,继续干!”
高志胜心中畅快。
既然来了,就得打得尽兴。
反正死的都不是自己人。
外人作乱,留着也是祸害。
见一个,清一个。
王建军随即带队转移,直奔骷髅帮另一处分部。
又是密集枪响,火光四溅。
“这喷子不行,火力不够猛。”
高志胜甩开手里枪,顺手接过一支AK47。
“突突突!”
子弹如雨,敌方成员不是中弹倒地,就是吓得趴在地上装死。
“阿行,露一手给我们瞧瞧。”
高志胜转头看向彭奕行,眼中带笑。
“砰!砰!砰!”
彭奕行单手持枪,五秒内连开十枪。
枪枪命中眉心,十个敌人应声而倒。
王建军和手下们看得心头一震。
我靠!
“太猛了!”
王建军忍不住惊呼,话音未落,手臂上已泛起一片寒意,汗毛倒竖。
整个人愣在原地,心跳几乎停滞。
“这枪法……简直离谱!”
他咽了口唾沫,心里清楚得很——要是自己站对面,根本活不过三秒。
彭奕行全程没说话,收枪,立正,像什么都没发生过。
可正是这种冷静,才更让人胆寒。
王建军盯着他,暗自庆幸:还好这人是自己这边的。
若为敌手,怕是连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速度,那准头,招招锁喉、枪枪奔脑门去,根本不给半点机会。
普通人打靶都未必能稳中胸口,他却专挑最难打的头颅下手,而且一击必杀。
真他娘的狠!
也真他娘的绝!
最怕的不是你不够强,而是碰上一个强得不像话的对手。
当你面对这种人时,结局早就写好了——只有死路一条。
“阿行是咱们圈里最快的,五秒十枪,枪枪要命。”高志胜终于开口介绍,“他是真正的枪王。”
之前他只提了名字,此刻才道出分量。
“服!”王建军竖起大拇指,由衷佩服。
“枪上我比不过你,但刀棍拳脚,能不能找个机会讨教一下?”
他望着彭奕行,眼神认真。
“我只会开枪。”彭奕行淡淡回了一句。
王建军转头看向胜哥,高志胜微微点头,神色欣慰。
“阿行,你是我在江湖上见过出手最快、最狠的,这个‘枪王’称号,实至名归。”
彭奕行轻声道:“谢谢。”
“看得痛快,走吧。”高志胜随手把AK扔给手下,一行人转身离去。
七天后,高志胜与靓坤等人离开河兰,启程返回港岛。
与此同时,在暹罗蒋天养的庄园里——
“先生,斧头帮最近势头压不住了。
早前靠着港岛号码帮借来的杀手阿积打底子,如今又冒出个外号‘酒鬼’的狠角色,带着人横冲直撞,接连吞掉几个场子,势力扩张得太快。”
心腹低声汇报。
“酒鬼?哪冒出来的玩意?”蒋天养眉头紧锁,语气烦躁。
这段时间他本就窝火。
一个被洪兴扫地出门的废物,居然在暹罗拉起一支队伍,硬生生站稳脚跟,还越做越大。
该死!
更糟的是,斧头帮眼看就要撼动绿林字头的地位。
过去靠神仙可在港岛牵制洪兴,他在暹罗才能稳坐龙头之位。
如今神仙可还在外头漂着一年,只剩两个月就要回来,可眼下局势已经乱了套。
各路帮派蠢蠢欲动,尤其那个斧头帮,像只烦人的苍蝇,四处挑衅开战,抢地盘、夺生意,毫无忌惮。
“还没查清来历。”心腹苦笑,“只知道这人嗜酒如命,但只要喝完酒,战斗力暴涨,没人挡得住。”
“道理很简单。”蒋天养咬着雪茄,声音低沉,“整个暹罗江湖都知道,我们绿林的第一战力是阿可,再过两个月就回来了。
那酒鬼有野心,知道自己投奔我们,也只能排第二。
可他去了斧头帮,立马就是头号猛人。”
顿了顿,他冷笑一声:“现在全江湖都在传他的名号,斧头帮能发展这么快,功劳全在他身上。”
“先生,神仙可和洪兴的约定还有两个月到期。
要不要我去趟港岛,提醒他别再跟洪兴的人赌斗生事?”
“没有神仙可压阵,这些杂鱼都忘了规矩。”蒋天养眯起眼,“看来是时候让他们记起,谁才是这片江湖的主人。”
他沉默片刻,冷声道:“打电话给港岛号码帮,就说我要借兵——把阿积调来暹罗,让他去办掉那个酒鬼。”
语气森然,杀机毕露:
“阿可两个月后才回来。
要是再让斧头帮猖狂六十天,搞不好他们真要坐上第二把交椅。
这事,我绝不答应。”
“明白!”下属立刻拨通电话,明确要求:只借阿积一人。
那边回应却是——
“实在抱歉。”
“阿积现在是我们号码帮的红棍骨干,金牌猎人,短期内不会离开港岛。”
“加钱,价钱好商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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