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叫头遍时,温乐瑜是被冻醒的。
炕沿冰凉,身侧的位置却暖烘烘的,带着烟草和皂角混合的气息。她猛地睁开眼,入目是军绿色的粗布被子,鼻尖萦绕着陌生的味道——这不是她的出租屋,更不是穿书前看的那本年代文里,原主该待的知青点土坯房。
“醒了?”
低沉的男声在头顶响起,带着刚睡醒的沙哑。温乐瑜僵硬地转头,撞进一双深邃的眼眸里。男人穿着洗得发白的旧军装,领口敞开两颗扣子,露出结实的锁骨,下颌线绷得紧,看着就不好惹。
这张脸,她认得。是书里那个成熟稳重、却在战场上落下腿伤、最终孤独终老的糙汉军人,萧衍。
可按照书里的设定,她这个“胆小懦弱的娇软知青”,本该嫁给萧衍那个不学无术的弟弟萧驰。而她的闺蜜林悦,那个“怪力张扬的大小姐”,才该配萧衍这号硬汉。
温乐瑜的心脏“咚咚”狂跳,指尖发凉——昨夜的记忆碎片涌上来:红盖头被挑开时的慌乱,拜堂时错牵的手,入洞房时两人都喝多了,稀里糊涂……
她居然和萧衍拜了堂?那林悦呢?
“那个……”温乐瑜的声音抖得像秋风里的叶子,“我闺蜜呢?林悦她……”
萧衍坐起身,被子滑落,露出他胳膊上狰狞的疤痕。他没看她,只淡淡道:“在西厢房,跟萧驰待在一起。”
温乐瑜一口气没上来,差点晕过去。
西厢房是萧驰的住处。也就是说,林悦真的跟那个小混混成了一对?这乌龙闹得,比书里最狗血的情节还离谱。
正乱着,外屋传来“哐当”一声巨响,接着是林悦标志性的大嗓门:“萧驰你个混球!敢抢我窝头?信不信我拆了你这破屋!”
温乐瑜吓得一哆嗦,萧衍却习以为常似的,起身套上外套:“起来洗漱,娘该叫吃饭了。”
他说话时不笑,眼神也冷,可温乐瑜莫名觉得,他比书里写的要温和些。至少,他没像对待原主那样,把她当麻烦。
到了堂屋,温乐瑜才算见识到什么叫“反差”。
林悦正把萧驰按在长凳上,一只手揪着他的耳朵,另一只手还攥着半个啃了一口的窝头,嘴里骂骂咧咧:“让你抢我吃的!让你昨天拜堂时踩我鞋!”
萧驰被她治得服服帖帖,一边讨饶一边还不忘贫嘴:“悦悦你劲儿真大,比我姐们儿还能打,我喜欢!”
“滚!”林悦松开手,瞥见温乐瑜,眼睛一亮,刚要跑过来,就被里屋出来的老太太瞪了一眼。
萧母是个厉害角色,书里写她重男轻女,尤其看不惯林悦这种“没规矩”的姑娘。果然,老太太沉着脸:“成何体统!刚进门就撒野,我们萧家可容不下你这尊大佛!”
林悦脖子一梗:“我撒野?是你小儿子抢我吃的!”
“你!”萧母气得发抖,转头看向温乐瑜,语气稍缓却带着算计,“乐瑜啊,你是姐姐,该懂规矩。以后多教教你闺蜜,别让她在外人面前丢我们萧家的脸。”
温乐瑜下意识往后缩了缩,手却被人轻轻碰了一下。她转头,萧衍不知何时站到她身边,用只有两人能听见的声音说:“别怕。”
就两个字,却像定心丸。温乐瑜咬着唇,鼓起勇气抬头:“娘,林悦不是故意的,她就是……性子直。”
萧母没想到她敢顶嘴,脸色更差:“刚进门就护着外人?我看你也得好好教教!”
“娘。”萧衍开口,声音不高,却带着不容置疑的威严,“乐瑜胆子小,您别吓着她。”他顿了顿,看向萧驰,“还有你,别总惹林悦,她是你媳妇。”
萧驰嘿嘿笑:“哥,我这是跟悦悦增进感情呢。”
林悦踹了他一脚,却偷偷给温乐瑜比了个“干得漂亮”的眼神。温乐瑜松了口气,原来闺蜜也没被欺负,甚至……好像把小混混拿捏得死死的。
早饭是玉米糊糊配咸菜,温乐瑜没胃口,小口抿着。萧衍看在眼里,默默把自己碗里的鸡蛋剥好,塞到她手里:“吃。”
温乐瑜愣住,书里的萧衍是铁血硬汉,从不会做这种细腻事。她捏着温热的鸡蛋,指尖发麻,小声道:“谢谢。”
萧母瞥了眼,没说话,但脸色更沉了。
饭后,萧母指使温乐瑜去挑水,又让林悦去劈柴。明摆着刁难。
温乐瑜看着那口比她还高的水缸,腿都软了。她从小就没干过重活,在现代连矿泉水桶都搬不动,更别说挑水了。
正当她对着扁担发愁时,萧衍走了过来。他没说话,直接拿起扁担,两桶水被他轻轻松松挑在肩上,脚步稳健。温乐瑜跟在他身后,看着他宽厚的背影,忽然觉得,这乌龙姻缘,好像也没那么糟。
另一边,林悦正对着柴火堆发愁——不是劈不动,是这斧头也太钝了。她试了两下,嫌费劲,干脆直接徒手劈柴。“咔嚓”一声,碗口粗的木头被她生生掰成两段,木屑飞溅。
刚挑水回来的萧驰看傻了,冲过去拉她:“悦悦你悠着点!手疼不疼?”他捧着她的手吹了又吹,眼里全是心疼,“这种粗活我来,你歇着!”
林悦被他这突如其来的温柔弄得一愣,耳根微红:“谁……谁要你献殷勤。”嘴上硬着,却乖乖站到一边,看萧驰笨拙地抡斧头。
萧母看得直皱眉,却被萧衍一句“林悦力气大,劈柴快”堵了回去。
中午歇晌时,温乐瑜坐在门槛上晒太阳,萧衍在旁边擦枪。他的腿伤在阴天会疼,今天却没哼一声,只是偶尔抬头看她一眼,像怕她跑了似的。
“萧大哥,”温乐瑜犹豫着开口,“我们……是不是弄错了?按规矩,我该……”
“规矩是人定的。”萧衍打断她,放下枪,“拜了堂,你就是我媳妇。别的不用想。”他看着她发白的小脸,补充道,“有我在,没人能欺负你。”
温乐瑜的心猛地一颤。书里说,萧衍的腿伤是为了救人落下的,他看着冷,心却是热的。她好像……有点明白为什么林悦总说“糙汉的温柔最致命”了。
这时,后院传来林悦的欢呼和萧驰的惨叫。两人跑过去看,只见林悦举着一只野兔,萧驰在旁边捂着胳膊:“悦悦你太厉害了!这兔子跑那么快都能被你逮着!”
“小意思。”林悦得意地扬下巴,“晚上给乐瑜补补,她太瘦了。”
萧驰立刻点头:“我去处理!保证弄得香喷喷的!”
看着那对打打闹闹却满眼是对方的人,温乐瑜忽然笑了。也许穿书就是为了让她们改写结局的——书里温乐瑜早死,林悦下乡后不知所踪,萧家兄弟也各自潦倒。
但现在不一样了。
她有萧衍护着,不用再胆小懦弱;林悦有萧驰宠着,不用再藏起锋芒。这乌龙的姻缘,像老天爷不小心撒的糖,甜得恰到好处。
晚饭时,兔肉炖得喷香。萧衍给温乐瑜夹了一大块腿肉,萧驰则把最好的里脊肉全给了林悦。萧母看着这场景,脸色虽还有些硬,嘴角却悄悄松了。
温乐瑜咬着兔肉,看了眼身边沉默吃饭的萧衍,又看了眼对面斗嘴的两人,心里暖烘烘的。
也许未来还是会有下乡的苦,会有生活的难,但她不怕了。
因为她的身边,有能为她挑水、护她周全的糙汉军人;她的闺蜜身边,有能陪她疯、任她打的小混混。这错位的姻缘里,藏着的是烟火气,是人情味,是比书里任何情节都要鲜活的,属于她们的新生。
夜深时,温乐瑜躺在萧衍身边,听着他平稳的呼吸声。他的腿偶尔会动一下,大概是旧伤隐隐作痛。她犹豫了很久,轻轻伸出手,碰了碰他的胳膊。
萧衍没醒,却下意识地往她这边靠了靠,像在给她取暖。
温乐瑜笑了,缩进他身边的暖意里。管它什么原定剧情,她的日子,她自己过。
至于林悦那边,大概早就把“原定嫁给哥哥”的事抛到脑后了——毕竟,能让她光明正大“家暴”还甘之如饴的小混混,可比刻板的硬汉有趣多了。
这乌龙姻缘,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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