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站在法院外的台阶上,手机还贴在耳边,那串数字的来电显示已经消失。他把信封塞进大衣内袋,指尖碰到U盘边缘,冰凉。没回律所,也没打车,他转身走向地铁口,脚步比平时快半拍。
档案馆在城西,三层老楼,外墙刷过两次漆,颜色都不均匀。他刷卡进门,前台坐着个穿藏蓝制服的女人,抬头看了眼,问查什么。
“2013年城南片区土地征收纠纷案。”他说。
她敲了几下键盘,抬头:“代理律师是林建国?”
林远点头。
“这案子封了。”她手指点了点屏幕,“内部归档,限阅。”
“我是执业律师。”他掏出证件递过去,“查历史判例,做法律研究。”
她没接,只说:“三级审批,得分管领导签字。你填表吧。”
表格递过来,一行行空格。他在“查阅事由”栏写:“代理同类案件需参考既往程序合法性判例”,又在“承诺事项”勾选“不复制、不传播、仅现场查阅”。
她看了两眼,电话打出去,低声说了几句,然后说:“三十分钟,不许拍照,看完交还。”
卷宗送来时用牛皮纸包着,编号0513-2-1。他翻开第一页,被告方写着“恒正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姓名栏是父亲的名字,签名在右下角,墨迹深,笔画却僵,不像平时那种流畅的斜体。
他翻得快,眼睛扫过每一页。补偿标准一栏写着“按评估价执行”,但附件里没有评估报告原件,只有一页摘要,落款日期比征收公告晚了十七天。他记下这一点。
听证会记录缺失。送达回执只有两份,其他都被标注“补送未果”。他翻到调解书那页,原告没签字,只有法院公章和“当事人已确认”字样。他盯着那行字,又往后翻。
在案卷末尾夹层,摸到一张薄纸。抽出来,是张便签,打印的,没署名:“调解非自愿,当事人次日失联。”
他抬头,管理员正盯着钟,指了指还剩十分钟。
他继续翻,在页脚发现一行极小的字:“恒正所顾问意见已采纳”。再往前,在案件编号旁,手写标注“协调办督办”。
他合上卷宗,手记本上写了三条:补偿价不到市价一半;评估未公示;调解无签字。又补了一句:主审法官半年后落马。
交还卷宗时,他问:“这案子后来怎么样了?”
她低头整理文件,没看他:“主审法官进去了,八年。听说就是因为这个案。”
他点头,走出阅览室。
外面天已经黑了。街灯一盏盏亮起来,照在档案馆台阶上,影子拉得很短。他没走,站在门口抽烟,火光在指间闪了一下就灭了。烟没点着,他也没再打火。
他想起父亲退所那天,坐在客厅沙发上,手里捏着一张纸,没说话。母亲在厨房摔了碗,他站在门口,听见父亲说:“有些事,忍住比打赢更重要。”
那时候他不懂。现在他懂了。
不是输在法庭上,是输在开庭前。
他把烟塞回口袋,往地铁站走。到律所楼下,没上去,站在玻璃门里看了眼电梯数字。灯还亮着,周正言可能没走。
他刷卡进楼,乘电梯上七楼。走廊安静,只有他脚步声。办公室门开着,灯亮着,桌上文件摊着,没人。
他走进去,从包里抽出便签纸,贴在墙上。旁边是老陈给的信封,泛黄,边角磨毛了。他拿胶带把便签固定住,退后一步。
墙上原本贴着老陈商铺案的时间线,现在多出两张纸。一张写着“父亲的十年”,一张是那串数字。
他打开电脑,新建文档,标题打上:“父亲的十年”。
第一行写:“2013年,城南征收案,恒正所为被告,程序违法,强行调解。”
光标闪着,他没停,往下写:“补偿标准为市价42%,评估报告未公示,听证记录缺失。调解书无原告签字,仅有法院盖章。案件标注‘协调办督办’,恒正所顾问意见被采纳。”
写到这里,他停下,翻出手记本,把刚才记的补上。
然后他点开地图,搜“城南片区2013年征收范围”,画出一块区域,标红。又搜“恒正所2013年代理案件”,跳出二十多条,其中三条涉及征收,两起调解结案。
他一条条点开摘要,记下时间、编号、法官姓名。
凌晨一点,办公室只剩他一人。窗外雨开始下,打在玻璃上,声音很轻。他没关灯,也没动。
第二天早上七点,管理员刚开门,林远又站在了前台。
“再查一个。”他说,“2013年城南征收案的关联案件,有没有同期类似处理方式的?”
她皱眉:“你昨天刚查过。”
“我需要确认程序一致性。”他递上执业证,“法律研究,不复制。”
她犹豫,还是接过去,敲了几个字。
系统跳出三条记录。
他记下编号,申请调阅。
第一本卷宗送来,案由是“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被告是同一家征收办,代理律师是恒正所另一名合伙人。调解结案,原告签字模糊,像是拓印的。
第二本,当事人在听证会中途退场,记录写“视为放弃陈述权利”。他翻到附件,发现录音文件编号存在,但未归档。
第三本,补偿协议签署日期比评估报告早三天。
他一条条记下,三十分钟到,卷宗被收走。
他没走,在走廊长椅坐下,打开手记本,把三起案件并列对比。抬头写:“模式一致:评估滞后、听证缺失、调解强制、签字存疑。”
然后他翻到第一页,写下:“2013年,恒正所参与至少四起征收案,全部以调解结案,程序存在系统性瑕疵。”
他合上本子,站起身。
管理员从窗口探头:“你还查?”
“查。”他说,“只要是2013年城南的,都调出来。”
她看了他一眼,没说话,转身进去了。
雨还在下,律所窗玻璃上水痕一道道往下流。林远站在档案馆门口,手里捏着一叠手写记录,纸边被雨水打湿了一角。
他没打伞。
走进地铁站时,他把记录塞进内袋,紧贴U盘和那张便签。
站台灯闪了两下,列车进站。
他上车,靠门站着,手插在大衣口袋里,指尖又碰到那张纸。
他知道,这不是一起案子的问题。
是一套做法。
而父亲当年,就站在这套做法的对面。
车门关闭,列车启动。
他闭上眼,脑子里是父亲签名的笔迹——那不像辩护,像妥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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