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远站在法院门口,风把公告栏玻璃缝里卡着的那片枯叶吹得直颤,手插进西装内袋,指尖碰到了父亲留下的那张纸。他没拿出来,只是顿了顿,转身往台阶下走。
刚走到路边,一个女人从人群后头快步挤过来,手里攥着一叠纸,边角都磨出了毛边。她喘着气,声音发紧:“林律师,等等。”
林远停下。
“我叫李秀芬,”她把材料往前递,“周大山……是我公公。他关了十年,就因为一场火。可他根本不会点火。”
林远没接,而是看着她。她眼眶红着,手指冻得发紫,指甲缝里还沾着灰。
“你说清楚点。”
“城南拆迁办那个工棚,十年前烧了,死了一个人。警察说是我公公放的火,可他那天根本不在现场!他是个拾荒的,连打火机都不会用,烟都不抽……”她说着,声音抖起来,“他们逼他签字,说认了就能少判。他信了,结果判了十年。”
林远接过材料,第一页印着“城南工棚纵火案”,下面一行小字写着“已结案”。
“他现在在哪?”
“下个月才出狱。我们去司法局申请再审,材料退回来了,说‘证据不足,维持原判’。”她咬了咬嘴唇,“可我男人说,这事不能翻,翻了也没人管。但我……我夜里睡不着。他今年六十八了,背都驼了,手抖得连碗都端不住……他不是坏人。”
林远低头翻了两页,全是手写的申诉信,字歪歪扭扭,纸张泛黄,有些地方被水浸过,墨迹晕开。
“你公公能说话吗?”
“能,就是……不太清楚。在里头待久了,见人就躲。”她顿了顿,“但他一直说,他没放火。”
林远合上材料,递回去:“明天上午九点,我在律所等你,带他一起来。”
女人愣了一下,眼眶突然塌下去,像是终于有人说了句“信你”。
“谢谢……谢谢林律师。”
林远没应,只点了点头,转身走了。
第二天一早,李秀芬带着一个老头站在律所门口。老头穿一件脏得看不出颜色的棉袄,袖口裂着口子,露出的手腕上全是冻疮。他低着头,肩膀缩着,像随时准备躲进墙角。
林远把他们带到会议室,倒了两杯热水。
“周大爷,您坐下。”
老头没动,李秀芬轻轻推了他一下,他才慢慢坐下,手放在膝盖上,指节粗大,指甲缝里嵌着黑泥。
“您能跟我说说那天的事吗?”
老头嘴唇动了动,没出声。
“别怕,”林远声音放低,“我就在这儿听。”
老头抬起眼,浑浊,但没躲闪。
“我没放火。”他说,声音像砂纸磨过铁皮,“那天我在桥底下捡纸箱子,天黑了才回来。工棚那边冒烟的时候,我还在巷口翻垃圾桶。”
“后来呢?”
“他们把我带到派出所,关了一夜。第二天,来了三个人,穿制服的。他们让我按手印,我不按,他们就把我的手摁在纸上,说‘按了就让你回家’。”他抬起右手,食指颤抖着,“我……我就按了。”
“您签的是认罪书?”
老头点头:“他们念一句,我念一句。我说我不识字,他们说‘反正意思一样’。”
林远翻开笔记本,记下“强迫认罪”“未阅读文书”“非自愿签字”。
“有没有人做笔录?有没有律师在场?”
老头摇头:“没人问我话。就让我签字,摁手印。签完,他们说‘你认了,就得坐牢’。我说不对,他们就打我。”
他撩起袖子,小臂上一道深褐色的疤,横着,像被烟头烫的。
林远没说话,笔尖在纸上停了几秒。
“您知道为什么抓您吗?”
“不知道。他们说,工棚烧了,得有人负责。”老头低头看着自己的手,“我说我没去,他们说‘上面要结果,我们只能给结果’。”
林远抬眼:“谁说的?”
“一个穿警服的,高个子,说话带点外地口音。”老头皱眉,“后来……后来我不记得了。他们让我写,我就写了。写完,我就被送进去了。”
会议室里静了几秒。
李秀芬突然开口:“林律师,那天我去派出所问情况,一个年轻民警偷偷跟我说的这句话。他说完就后悔了,让我别讲出去。”
林远看着她:“你还记得他长什么样吗?”
“记不清了。就记得他戴眼镜,说话小声。”她摇头,“我不敢问名字。”
林远合上本子,靠在椅背上。
十年前,城南拆迁。一场火,死一个人,抓一个拾荒老人,结案。没有监控调取记录,没有物证清单,没有现场勘查笔录附卷。只有一份签字的认罪书,和一句“上面要结果”。
他想起父亲那张黄纸上的第一笔异常转账,时间正好是那年三月。
“你们有没有找过当年的办案记录?”
“找了,”李秀芬说,“司法局说卷宗‘因档案升级遗失’,派出所也不让看。我们去找过那个民警,人早就调走了。”
林远起身,走到窗边。楼下街面结着薄冰,环卫工人正用铁锹铲雪。
他回到桌前,从包里取出父亲给的那张纸,轻轻摊开。上面写着:
“恒正所,2013年3月14日,转出87万,名义‘咨询费’,收款方‘宏远劳务’,无合同,无发票,法人周大山。”
他盯着那个名字。
周大山。
他抬头看向老人:“您……以前在城南干过活?”
老头点头:“我在那边捡了十几年废品。工棚后面有个小仓库,我常去翻旧纸板。后来拆迁,仓库拆了,我就去桥底下。”
林远手指轻轻敲了下桌面。
同名,同时间,同一区域。一个被抹去身份的拾荒者,成了空壳公司的法人。而十年前那场火,烧的正是拆迁办的临时工棚——恒正所负责的项目。
他把纸折好,放回内袋。
“案子我接了。”
李秀芬猛地抬头,眼眶又红了。
“可……可再审申请被驳了。”
“那就再递。”林远看着她,“这次,我不只要材料,我要卷宗。”
“可他们说……没人会管。”
“现在有人管了。”林远站起身,“你们先回去。等我消息。”
两人走后,办公室只剩他一个人。他打开电脑,调出恒正所关联企业名单,输入“周大山”。
屏幕上跳出一条记录:
“宏远劳务服务部,注册时间2013年2月,法人周大山,经营地址:城南区拆迁办西侧工棚附属房,2013年4月因火灾注销。”
他盯着那行字。
工棚附属房——纵火案现场。
一个被逼认罪的拾荒老人,成了恒正所资金链上的一环。而那场火,烧的不只是房子。
他关掉页面,从抽屉里取出一个空白文件夹,封面上写了五个字:城南纵火案。
然后拿起笔,在第一页写下:
“1. 强迫认罪
2. 卷宗遗失
3. 法人身份异常
4. 上面要结果”
他停笔,抬头看向窗外。
阳光斜照进来,落在文件夹上,照见纸面一行字的影子,像一道刻进纸里的刀痕。
他伸手合上文件夹,手指在封面上停了两秒。
楼下传来脚步声,有人在喊他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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