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接过那份补充说明,低头看了几页,眉头慢慢皱起。
他抬起头,声音不高,但清楚地传到每个人耳朵里:“这份材料里提到的Ip跳转机制,有没有技术单位出具的验证报告?”
对方律师站在原地,手里的纸张微微抖动。他张了张嘴,最终只说了一句:“目前还没有第三方鉴定支持。”
法官把文件轻轻放在桌上,“未经核实的技术推演,不能作为反驳证据采纳。法庭只依据合法、有效、可验证的事实作出判断。”
旁听席传来一阵低语。有人松了口气,有人低头记录。
林远坐在原告席前,手指搭在平板边缘。他没有看控方,也没有回头。张某就坐在他斜后方的被告席上,呼吸比刚才稳了些,但肩膀还是绷着。
法官合上卷宗,看向书记员:“合议庭需要进行最终评议,请休庭十五分钟。”
法槌敲下,声音清脆。
工作人员引导合议庭成员离开审判区。林远站起身,转身走向张某。他把手放在对方手臂上,力道不大,但足够让人感觉到支撑。
“等会儿不管说什么,你都不是一个人。”
张某抬头看他,嘴唇动了动,没发出声音。他的手指捏着座椅扶手,指节泛白,但这次没有发抖。
林远点点头,走回座位坐下。他打开文件夹,看了一眼那封信。纸面已经有些磨损,边角卷起,但他一直没换新的保护套。
走廊上传来脚步声,几名记者聚在门口低声交谈。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翻着笔记本,嘴里念叨着“权限闭环”“远程终端”,语气像在确认关键词。
十五分钟后,法槌再次响起。
所有人起立。法官回到席位,神情平静。
“本案经审理查明,控方指控被告人张某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篡改数据、盗取信息,所依据的核心证据为门禁卡使用记录及系统操作日志。”他顿了一下,目光扫过全场,“然而,现有技术鉴定显示,该次操作需满足多重物理与权限条件,包括现场刷卡、设备接入、双因子绕过及特定模板调用。”
他翻开下一页判决书。
“经查证,被告人张某当晚活动轨迹与其宿舍监控完全一致,无外出记录。其所持手机信号未发生位移,亦无任何通讯或资金异常。更重要的是,实际操作指令的源头指向恒正所内部网络终端,mAc地址绑定固定设备,登录权限归属明确。”
法庭内安静得能听见翻纸的声音。
“综上所述,现有证据无法形成对被告人张某的完整指控链条,合理怀疑不能排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之规定,认定被告人张某无罪。”
话音落下那一刻,张某整个人晃了一下。
他想站起来,腿却使不上力,身体向前倾,差点摔倒。林远立刻起身,一只手扶住他胳膊,另一只手撑住桌面。
“我……我不是……”张某的声音断在喉咙里。他低下头,眼泪砸在桌面上,溅开一小片水痕。他抬起手抹了一把脸,又用力擦眼睛,可泪水止不住地流。
法官继续宣读:“另查明,涉案系统存在长期未修复的安全漏洞,hZ系列权限模板虽已被标记废弃,但仍保留在后台运行,且调用权限集中于少数管理人员。此行为涉嫌违反网络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相关责任人将依法移送监察机关处理。”
林远站在一旁,听着这些话,脑子里闪过王某那天在办公室说的话:“老模板……早就没人用了。”
可它一直都在。
不是没人用,是只留给某些人用。
张某终于站稳了。他转过身,双手抓住林远的手腕,力气大得几乎让人疼。他的嘴唇颤抖着,一句话重复了好几遍:“谢谢你……谢谢你……我真的不是小偷……”
林远没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他知道这句“不是小偷”背后压了多少东西。不是一张卡片、一段记录那么简单,而是整整几个月的逃亡、躲藏、被人指着鼻子骂贼的日子。是朋友疏远,是家人不敢接电话,是半夜惊醒发现自己还在梦里被追捕。
现在,终于有人当着所有人的面说:他没有做错。
旁听席上有人开始鼓掌。起初只有零星几下,接着越来越多。一名中年妇女眼眶红着,一边拍手一边低头擦眼角。几个实习生模样的年轻人互相看了看,也跟着鼓掌。
记者们迅速收拾东西,快步往外走。有人掏出手机开始打电话:“喂,标题就用‘法院判决:张某无罪’,重点写权限后门和内部操控……对,Ip直接连到郑世坤办公室那边。”
林远仍站在原地,手被张某紧紧抓着。他感觉手腕有点麻,却没有挣开。
法官起身离席,法袍下摆轻轻摆动。书记员开始整理文件,法警站在角落等待后续流程。
“林律师。”张某忽然开口,声音哑得厉害,“我能……回家了吗?”
“能。”林远看着他,“你现在就可以回去。”
张某点点头,松开手,慢慢往后退了一步。他低头看着自己的鞋,像是第一次认真打量这双穿了半年的旧运动鞋。然后他深吸一口气,挺直背,朝着出口方向走了两步。
刚走到门边,他又停下,转身回来。
从衣兜里掏出一张折叠整齐的纸。那是林远之前给他的日志摘要,边角已经被汗浸湿,字迹有些模糊。
“这个……我能留着吗?”
“当然可以。”
张某小心地把它折好,放进胸前口袋,按了按,确保不会掉出来。
林远看着他走出去的背影,步伐还不太稳,但每一步都踩得很实。
法庭里的人陆续散去。有同事走过来拍他肩膀,说了句什么,他没听清。只觉得耳边嗡嗡响,像是长时间紧绷之后的松弛。
他坐回座位,把平板合上,手指划过屏幕边缘。案件编号还停留在首页,后面跟着一串长长的证据列表。
这时,书记员走过来,递给他一份正式文书。
“这是判决书原件,请签字确认接收。”
林远接过笔,在签收栏写下名字。墨迹很快干了。
他把文件夹重新扣好,夹进公文包。起身时,发现桌角放着一杯水,不知是谁留下的。杯子底下压着一张便签,写着:“周主任说让你别忘了吃午饭。”
他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温的。
外面阳光正好,照在走廊地砖上,反出一层淡淡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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