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不是好玩么!
简星夏回到山庄后,第一美事就是挣钱,不管是摆地摊还是卖水果、开民宿,只要能挣钱,她都开心。
第二美事嘛,就是给临时工们发工资。
正式工的工资是她是不管的,由林三娘和胖婶自己做主,她们如今都算得上是一块事务的负责人,有自己的想法,简星夏就不过多干涉。
但是临时工们往往刚来,或者不够开智,工钱都得由她来安排。
简星夏可喜欢这种花小钱办大事的感觉了。
她习以为常的东西,在古人眼里,却是神奇如斯。
古人的反应,经常能帮简星夏重新审视自己的生活。
她刚开始回老屋的时候,还有点不适应,没有食堂,也没有外卖,顿顿红薯玉米鸡蛋,吃得人都要懵了。
可是她可爱的员工们一来,看到能蒸煮一大锅鸡蛋红薯玉米的电饭煲,都羡慕得眼睛都要直了。
不用生火!那就是不用砍柴!也不用磨柴刀!
也不用跑几里路去找柴火!不用背着几十斤的柴火回来!
也不用劈柴!不用花钱买打火石!
甚至不用人看着锅,锅里的东西煮熟了,锅子就会自动停。
连胖婶这样在厨房叱咤多年的老厨子,偶尔嫌弃电饭煲焖的米饭没有柴火蒸的香,但也诚恳承认:“这电饭锅就是好用啊!煮饭不操心了,做饭能省不少事。”
不像土灶煮饭,要先米用水煮开,然后捞出来沥水,再又放进木桶或者其他器具里,架在锅里蒸。
更别说一拧开龙头就会自己出来的水,还有不用添油不用查火,却比灯笼蜡烛油灯加一起都亮的电灯了……
桩桩件件,都是古人眼里的奇迹。
简星夏听着古人们的感慨和赞赏,才明白过来,她生活在一个多么幸福的时代。
所以嘛,她最喜欢的就是给古人员工发工资了。
她还喜欢拉着林三娘一块儿来。
韶音回来之前,简星夏和林三娘就把库房里的东西拿出来,挨个试,又针对韶音的情况,选择最适合她的搭配。
林三娘说:“衣服该是要一套的,韶音姑娘先前的衣服撕破好几处……姑娘家没个齐整的衣服,行路都难。”
简星夏点点头:“她身上那套是五十五块钱的,小白鞋是十二块钱的,肚兜和亵裤是你做的,系统定价是十五块钱。”
光装备就花了八十二块钱,一百二的工资,只剩下三十八块钱,余额骤然紧张起来。
简星夏拿起一溜各种杯子,让韶音挨个尝试能不能带回去。
“塑料的不用试了,你那世界估计没有,看看陶的瓷的玻璃的吧。”
还有竹和木的,不过简星夏觉得不怎么值钱,韶音带回去也起不了大作用。
现在至少要让她带一个能抵得上白玉酒杯的杯子。
简星夏说:“不一定非要用上、非要还给他们,但你手里拿一个,能作为保底的退路。”
万一对方穷凶极恶,没有别的办法讲理,只能还上一个等价物,保住人身安全。
简星夏细细讲给许韶音听:“当然用不上是最好的,你能够通过其他办法,将事情的真相披露出来,让坏人受到惩罚,这杯子就算是你的奖励,你可以用它来改善生活。”
简星夏的话,许韶音只能听懂一多半,剩下的一小半,要连蒙带猜。
但是她能听明白,简星夏这是在为她打算。
方法教给她,让她无所畏惧,勇敢迎战。
但退路也留给她,让她无后顾之忧,保全自我。
韶音心里的感恩早已汹涌得一塌糊涂,这世上,除了爹娘、乳母,便只有庄主小姐这么待她了。
玻璃杯韶音能带回去,简星夏就给了四个不一样的。
“这两个大一些,是喝水、喝茶用的。”
一个大约300ml,是个相对标准的透明玻璃水杯,透明的圆柱体,杯口稍稍宽一点。
一个大约260ml,矮胖的造型,玻璃做成了一棱一棱的条纹状,应该是大雍朝靠人工很难复刻的纹理。
“这两个小一些,是喝酒用的,也能喝功夫茶……我说不清楚,反正就是用小茶杯喝的茶。”
韶音默默地没有追问,庄主嘛,她不喜欢承认的事情,就不要多问,照做就行了。
韶音便接过来,这回的两个小杯子,只比杏子大一点。
一个样式跟大雍朝喝茶的茶杯很像,只是更小一些,拿在手里,十分精巧。
另一个就更加神奇了,看着圆圆的,如此易碎的材质,上面竟然还有锤打的痕迹。
许韶音不知道庄主认识什么样的功夫大师,竟然能在琉璃上刻画出如此精致的纹路,一时惊在原地。
她不敢带回去,将两只杯子推回:“庄主小姐,这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她虽家道中落,但到底也在飞月楼做了两年多的舞姬,识货。
她看得出来,庄主拿出来的这四个杯子,个个价值连城。
白玉酒杯虽难得,终究可得。
但庄主的这四个杯子,在韶音看来,非人力之所及。
凡人,是无论如何都造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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