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静的山坡上,只听到头顶上那女的在兴奋欢呼,“打中了打中了!继续!”
这下所有人都顾不得躺在地上的人,拖着手里的镢头和铁锹、锄头,连滚带爬往山下跑。
被砸晕那人的堂兄觉得把自己兄弟留在这里不是个事儿,又拖着锄头跑回来。
不等弯下腰扶人,一块石头猛地落下来,正正砸中他的腰。
咚的一声,腰上顿时传来一阵剧烈的疼痛。
他嗷的惨叫一声,瞬间脱力跪到了地上:妈的,谁说这俩人不敢真砸的?
这回他是真不敢多留了,抱着头,强忍着剧痛,连滚带爬下了山。
走了老远,还有石头从山上飞下来,咕噜噜滚到村民的脚边。
这俩人,是真亡命啊!
所有人看着滚到脚边的石头,心里还扑通扑通直跳。
没人敢上山去抬那个晕倒的人。
万一要被砸中,得花多少钱啊!
不光要花钱,还耽误赚工分。
大队长说了,这趟出来,受了伤不算工伤,耽误了就扣工分。
本来就穷得要命。
再花钱治伤……还要扣工分……
人群里开始有了怨言,“是勇子撺掇我们来的,从这女的一进村他就相中了,这两天一直在赵加宝门前转悠。”
“对啊,我们本来是要出工的,他非说这是老一辈子传下来的规矩,还说动了族长。”
“这女的追回来,咱也捞不着,那不是白替他折腾吗?”
大家伙儿你一言我一语,“就是啊,我来干啥?又不是给我说的媳妇儿。”
“我回了,你们爱回不回。耽误这半天工夫,勇子能给我补工分?”
一语惊醒梦中人。
他们都耽误了上工,还差点被砸伤,赵加勇可不会给他们补工分。
受了伤,赵加勇也不会给他们钱,让他们治伤。
脑筋一转过弯来,眨眼间人就走了一大半。
只剩下山上还在昏迷的赵加勇,和他两个堂兄弟。
叶明翰见人都走了,一把抓住温瓴的手,“我们快走。”
两人在山路上磕磕绊绊,天黑了也不敢停下来。
眼下正值月初,天上只有漫天繁星,到处漆黑一片。
走在前头的叶明翰一脚踩在了水里,差点摔进河里,才发现两人已经到了河边。
河床全是沙,有些地方还有暗坑。
如果白天走,还能看着水流判断一下。这样深更半夜,想过河就得硬着头皮摸过去。
温瓴一把拉住叶明翰,“我们明天再过河。”
夜间过河,最怕的是上游突然开闸放水。人走在河中央,过不去回不来,才是最要命的。
来赵家村的时候,是赵加宝把原主背过来的,还说要这样背她一辈子。
当时原主心里,满满的都是甜蜜和感动。
现在看来,那时有多感动,现在就有多讽刺!
叶明翰叹了口气,“我是担心,他们料到咱们会被河拦住,趁着夜里不上工追过来。”
“你想回省城,必须得去县里坐车。从这里上去,就是通往县里的路。距离最近的芦花公社,也还不到两三里。我的自行车就放在公社办公室,到时,我们可以骑自行车去县里。”
回省城?
赵加宝是原主继母的亲外甥。
温瓴是继母派给赵加宝的任务,目的就是为了让赵加宝勾引温瓴,把温瓴骗回乡下,好将温瓴考来的正式工作给她的女儿张红枣。
至于原主父亲……
此人将“有了后妈就有了后爸”贯彻的淋漓尽致。
前世,原主受尽屈辱和折磨,无人倾诉,更无人相帮。
她温菱,可不是原主那个面团子,由着别人搓圆揉扁。
省城是一定得回去的。
前提条件,他们得留着命才行。
叶明翰的顾虑也不是没有道理。
温瓴还在想东想西的工夫,叶明翰已经从河沿边的树上,折下一根长树枝,并用树枝探着路,先行下了河。
河水漫过膝盖,水有些凉。
叶明翰将手递给温瓴,“过来,我背着你。”
“不用,我自己……”
“还是我背你吧。河边看着水浅,河中间水位比这要高得多。我个儿高,能多撑一会儿。”
温瓴只好趴到他背上。
温热的背宽厚又结实,男人微微躬着背,防止温瓴滑下来。
他先拿着树枝探路,再小心翼翼往前走。
大概到了河中央,水一下子漫到了叶明翰的腰部,水流也湍急了许多,还在不断上升。
最怕的情况出现了:上游要么是下了雨,要么是开了闸。
温瓴感觉到水流从她的脚踝,渐渐漫过她的小腿,再到膝盖,又没过她的腰……
她紧张地抓紧了叶明翰的衣服。
就在这时,水面突然亮了起来,周围的光线也亮了许多。
温瓴回头一看,后面岸边果然出现了十余支火把。
火把下,白天曾经出现在赵家小院的几张面孔,赫然就在其中!
借着这点光亮,温瓴发现,他们已经过了大半条河,后面全是白汪汪的水面。
岸上火把照不了那么远的距离,再加上河水太深、两人大半个身子都在水里,岸上的人并没有发现两人。
叶明翰没有说话,一步一步走得很稳。
当水面渐渐从温瓴的腰间退回膝盖处,又从膝盖处回到脚踝时,她才悄悄松了口气。
叶明翰脚下传来哗哗蹚水声。
很快,水声没有了,叶明翰转身,将温瓴放在地上,喘了口气,轻声说:“走吧。”
温瓴摸索着,抓住叶明翰的手。
十指相扣,她明显感觉到叶明翰的脚步微微一滞,又若无其事继续朝前走。
爬上那道坡,两人在黑暗里沉默前行,走了二里多路,才终于抵达芦花公社。
叶明翰让温瓴躲在黑暗处,自己过去叫开公社大门,将自行车推了出来。
自行车前方被叶明翰绑上了一台手电。
打开手电,温瓴才看清了叶明翰的模样:浓眉大眼高鼻梁,垂下的眼睫毛很长,看起来有点乖。
许是意识到了温瓴打量的目光,叶明翰抬起眼睛,眸光幽暗、深遂如海,整个人气场一变,刹时有了喋血沙场的味道。
他身上的衣裳已经浸透了水,皱皱巴巴粘在身上,显出他优越的好身材:宽肩细腰大长腿,身高在一八零往上。
袖子挽到手肘处,抓握间,小臂上线条饱满的肌肉紧紧绷起,充满了力量的美感。
手指修长、骨节匀称,手背上青筋暴起。
这手,手搓钢筋、单手举鼎感觉都没问题。
温瓴站在原地迟迟没动,叶明翰只好哑声唤她,“温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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