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默“唰”地一下坐起身,动作迅猛而有力,与前世那个犹豫不决、拖泥带水的自己判若两人。眼神不再是闪躲和不确定,而是锐利如鹰隼,深处燃烧着复仇的火焰和重生的决绝。
图书馆?
郑默的嘴角勾起一抹极致冰冷的弧度。
今生,就算那里藏着金山银山,就算天王老子跪下来求他,他也绝不会再踏足半步!那个地方,连同那个叫林倩的女人,都将被他彻底从人生的轨迹中剔除!
他看向窗外,阳光正好,校园里开始有了三三两两的人影。前世的这个时间,他正准备洗漱,然后带着复习资料,走向那个悔恨一生的深渊。
而今天……
他的大脑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开始运转,重生的记忆格外清晰。
难道这便是重生者的福利?
“古玩市场,永乐青花压手杯。”
一个关键的信息瞬间跳出。
前世,大约就在这个事件后不久,城西老街古玩市场的一个不起眼的地摊上,一件被摊主当做仿品处理的明永乐青花缠枝莲纹压手杯,被一个眼尖的收藏家以极低的价格捡漏,转手便在拍卖行拍出了近六百万的天价!这件事当时在古玩圈引起不小轰动,他后来偶然得知,记忆深刻。
第一桶金,就是它了!
郑默眼中精光一闪,没有任何犹豫。
他翻身下床,动作干脆利落,打开钱包和抽屉,清点所有的资产——现金三百三十二块,银行卡里是这个月刚到的一千五生活费。
总共不到两千块。
“足够了。”他低声自语,语气平静而自信,重生的信息差,就是他此刻最无敌的资本。
他的内心不再胆怯、不再懦弱,当然他的室友还不知道他的变化,依旧把他当做小透明,包括班里,室友依旧认为郑默暗恋着林如雪。
他迅速洗漱,抹了皮炎药,换上一身干净利落的运动服,将所有的钱仔细收好。当他拿起桌上那张写着今天复习计划的纸条时,看都没看,直接揉成一团,精准地扔进了门口的垃圾桶。
这个象征着他前世循规蹈矩、懦弱无能的符号,被他毫不犹豫地抛弃。
打开宿舍门,晨间的清新空气涌入。他深吸一口气,迈步而出,步伐沉稳而坚定,带着一种一往无前的气势。
校门口,公交车来来往往。27路通往市区,而11路,则直达城西古玩市场。
前世的他,在这个时间点,走向了27路车站的方向,准备去市区的书店买点参考书,然后下午去图书馆。
这一次,郑默没有丝毫停顿,径直走向了11路公交车的站牌。
当公交车门在他身后关闭,载着他驶向与前世截然相反的方向时,郑默靠在窗边,看着窗外飞速倒退的、既熟悉又陌生的街景,心中一片冷冽的平静。
命运的列车,已经在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下,彻底扳离了那条通往绝望的轨道……
他知道,新的征途,从他踏上这辆车的那一刻,正式开始了。
……
城西老街,青石板路被岁月磨得光滑,两旁是鳞次栉比的古玩店铺和密密麻麻的地摊。
老街空气中混杂着檀香、旧书和一丝若有若无的土腥气。吆喝声、讨价还价声此起彼伏,三教九流的人穿梭其间。
郑默行走其间,目光锐利地扫过一个个地摊。
他看似随意,实则精神高度集中,根据前世的记忆,搜寻着那个特定的摊位和那个装着“压手杯”的旧木匣。
终于,在一个靠近角落、人气相对冷清的地摊前,他停下了脚步。
摊主是个戴着草帽、皮肤黝黑的中年汉子,正叼着烟斗,眯着眼打盹。摊子上杂乱地摆放着一些瓷瓶、铜钱、玉器还有几个卷轴,大多蒙着一层灰,看起来品相普通。
郑默的目光,瞬间锁定在摊子角落里一个不起眼的、颜色暗沉的旧木匣上。木匣半开着,里面垫着一块红布,上面随意放着几只大小不一的青花瓷杯。
他的心跳微微加速,但脸上却不动声色。
他蹲下身,先是随手拿起一个画工粗糙的笔筒看了看,又掂量了一枚铜钱,最后,才像是无意间,伸手将那个木匣拉近了些,目光落在其中一只青花杯上。
那只杯子体型较其他略小,撇口(指器壁呈圆弧形向上延伸,至口沿处向外翻撇呈喇叭状的造型?),折腰,圈足滑底。
拿在手中,手感沉甸甸的,恰到好处地贴合掌心,这就是“压手杯”名称的由来。
杯身内外绘着缠枝莲纹,青花发色深沉,带着些许晕散,釉面温润,宝光内敛。最重要的是,在杯心朵花纹内,清晰地印着“永乐年制”四字篆书款!
虽然蒙着些灰尘,显得暗淡,但郑默凭借重生后格外清晰的记忆对比,几乎可以确定——就是它!
他强压下内心的激动,装作一副不太懂行的样子,拿起旁边一个画着俗气牡丹的现代仿品瓷碗,问道:“老板,这个碗怎么卖?”
摊主掀开草帽瞥了他一眼,见是个学生模样的年轻人,懒洋洋地伸出三根手指:“三百,不二价。”
郑默皱了皱眉,放下碗,又随手扒拉了一下那个木匣里的杯子,故意拿起那只压手杯,毫不在意地说:“这些杯子呢?看着还挺古朴,买回去当个装饰。”
摊主见他目标转向更不值钱的“破烂”,兴致缺缺:“那些啊,都是些老仿,放着占地方。你要诚心要,给个五百块,这一匣子你都拿走。”
五百块,买一堆“破烂”,还包括一件价值数百万的永乐官窑精品!
郑默心里清楚,此刻绝不能表现出对那只压手杯的任何特别关注。他脸上适时的露出一丝犹豫和嫌弃:“五百?就这些破杯子?老板你坑我呢吧?这灰扑扑的,放家里都嫌碍事。”
他作势要把杯子放回去,嘴里嘀咕着:“顶多两百,不行就算了。”
摊主本就没把这些当回事,见他还价,更觉得这是个不懂行的穷学生,只想赶紧处理掉这些占地方的货色,不耐烦地摆摆手:“行了行了,看你学生娃,三百块,要就拿走,不要拉倒!”
郑默心里松了口气,知道火候到了。
他脸上装作肉痛的样子,磨蹭了一下,才从口袋里掏出三张百元钞票,递给摊主:“唉,算了,就当买着玩了。”
他接过摊主随手扯过来的一个黑色塑料袋,将那一匣子杯子,尤其是那只混在其中的“压手杯”,妥善地包好,拎在手里。
转身离开摊位的瞬间,郑默的眼神骤然变得锐利无比,那压抑的狂喜和巨大的成就感,如同海啸般在他胸中翻涌,呼吸都变得急促起来。
第一步,就这样成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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