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眼,又是一个月过去。
狼牙山谷的秋,已然深了。山林被染上了斑斓的色彩,空气清冽,带着草木成熟的芬芳。而这片曾经沉寂了百年的山谷,则彻底换了人间。
卯时的晨雾尚未散尽,一声清越的哨声便会准时划破山谷的宁静。紧接着,整齐而有力的脚步声,伴随着“一、二、三、四”的呼喝,便会从山谷西侧的校场上传来。三十名身穿统一青色短打的年轻人,已经从最初的歪歪扭扭,变成了一个行动间颇具章法的战斗集体。他们黝黑的脸庞上,稚气与散漫被汗水和纪律冲刷殆尽,取而代之的,是属于军人的坚毅与沉凝。
而在山谷的东侧,灵泉之畔的药圃里,更是上演着一场生命的奇迹。仅仅一个月的时间,那片被华佗亲手种下的【酿酒高粱】,已经长到了齐胸高。它们的秸秆粗壮如小儿手臂,叶片宽大肥厚,色泽是那种浓得化不开的墨绿,在晨光下闪烁着健康的光泽。最惊人的是,它们已经提前抽穗,那一串串饱满得仿佛要炸裂开来的赤红色谷穗,沉甸甸地垂着头,散发出一股混合了谷物清香与淡淡酒香的奇异气息。
连接东西两片区域的,是那座已经彻底合龙封顶的“桃源居”主体。青瓦铺就的屋顶在阳光下熠熠生辉,坚固的院墙将整个庄园环抱,门楼高耸,气势俨含。匠人们正在进行最后的内部装饰和细节雕琢,琅琅的读书声不时从匠造学堂的木棚里传出,与工地的锤凿声、校场的呼喝声,交织成一曲独属于此地的、生机勃勃的交响乐。
这一日,校场上的训练项目,是负重越野。
“最后一圈!跟上!谁敢掉队,今天没肉吃!”王大眼亲自担任起了“魔鬼教官”的角色,他扛着一根粗大的木棍,跟在队伍旁边,声如洪钟。
每个护卫队成员的背上,都背着一个装满了砂石、重约三十斤的麻袋。王虎,那个壮硕如牛的少年,一马当先,跑在队伍的最前面。他的呼吸虽然粗重,但步伐依旧沉稳有力,将其他人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他的脸上,满是汗水与骄傲。这一个月来,在所有与力量、耐力相关的科目上,他都独占鳌头,隐隐已是众人心中默认的强者。
然而,当队伍冲过终点,累得东倒西歪、气喘如牛时,韩宇却将目光投向了几乎是与王虎同时到达的刘三。
这个身材瘦小的少年,此刻也是脸色煞白,浑身湿透,但他却强撑着没有坐下,而是第一时间开始调整自己的呼吸,双眼则在观察着每一个队员的状态,默默记在心里。
“都歇够了吗?”韩宇的声音不大,却让所有人都激灵灵打了个冷战,纷纷挣扎着站直了身体。
“王虎,”韩宇点名道,“你第一个跑完,很好。现在,我问你,刚才越野途中,我们预设的三个伏击点,你发现了几个?”
王虎脸上的骄傲瞬间凝固了,他张了张嘴,有些茫然地回答:“伏……伏击点?东家,我……我光顾着跑了,没……没注意。”
韩宇不置可否,又看向刘三:“刘三,你呢?”
刘三上前一步,深吸一口气,沉稳地回答:“回东家,属下发现了三个。第一个,在溪流转弯处的灌木丛,那里地势低洼,视野受阻,最易设伏。第二个,在半山腰的巨石之后,居高临下,可以投掷滚石。第三个,在我们回程的必经之路上,那棵歪脖子老树,树干粗大,可藏弓箭手。”
他的回答条理清晰,分毫不差,正是韩宇与王大眼昨日悄悄布置的。
此言一出,全场皆惊。所有人都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目光看着这个平日里沉默寡言的少年。王虎更是面红耳赤,脸上写满了羞愧与不服。
韩宇微微颔首,对众人道:“你们记住!战场之上,跑得快,力气大,固然重要。但能活到最后的,永远是懂得用眼睛去看,用脑子去想的人!你们的敌人,不会跟你们比谁跑得快!他们只会躲在你们看不见的角落里,等着给你们致命一击!”
他看着神情各异的众人,知道时机已经成熟。
“明日,将举行护卫队队长的最终选拔!”他朗声宣布,“所有人,分为两队。王虎、刘三,你们二人各为队长,自行挑选队员。任务是,进入狼牙山外围山林,进行为期三日的野外生存与对抗演练。要求你们绘制出所经区域的简易地图,并夺取对方藏匿的旗帜。先完成任务,且自身‘伤亡’更小的一方,为最终胜者!胜队的队长,将正式成为我桃源居护卫队的第一任队长,并获得‘踏雪’的驾驭权!”
这个宣布,如同一块巨石,在人群中激起了千层浪。所有人的目光,都聚焦在了王虎和刘三的身上,充满了期待与竞争的火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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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后,韩宇来到了华佗的药圃。
还未走近,一股浓郁的生命气息便扑面而来。他看着那片已经不能用“庄稼”来形容的“高粱林”,饶是始作俑者,也不由得心头狂跳。
“先生,这长势……是不是太快了些?”韩宇苦笑道。
华佗正蹲在田边,用一根玉尺,小心翼翼地测量着一株高粱的根茎粗细,听到韩宇的声音,他抬起头,脸上是混杂着狂喜与忧虑的复杂神情。
“韩小哥,你来了。”他站起身,指着那片高粱,叹道,“此物之长势,已非‘神异’二字可以形容,而是‘妖异’了。老夫行医一生,从未见过如此霸道的生机。仅仅一月,便走完了寻常高粱一年的路程。再过半月,便可收割。只是……”
他话锋一转,忧心忡忡地说道:“如此奇景,怕是藏不住啊。这山谷虽偏,但终究不是与世隔绝。万一被哪个有心人看到,必会引来滔天大祸。”
韩宇心中一凛,他知道华佗所言非虚。匹夫无罪,怀璧其罪。这片高粱,就是他们最大的“璧”。
“先生放心,我会立刻让护卫队加强外围的巡查。”韩宇沉声道,“在收割之前,绝不允许任何外人,靠近此地半步。”
华佗点了点头,但眉宇间的忧色并未完全散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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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晨,两支全副武装——虽然武器只是削尖的木矛和无刃的木刀——的护卫小队,在庄园门口集结。
王虎意气风发,他挑选的队员,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壮汉。他坚信,在绝对的力量面前,任何计谋都是徒劳的。
刘三则显得沉静许多,他挑选的队员,高矮胖瘦不一,但无一例外,都是平日里观察力最敏锐、性子最沉稳的人。
“出发!”
随着韩宇一声令下,两支队伍一左一右,迅速消失在了苍翠的山林之中。
刘三带领着他的队伍,没有急于深入。他严格按照《练兵纪要》中的“斥候篇”,派出了两名队员作为前哨,自己则带着主力,以疏散的队形,不紧不慢地跟在后面,仔细地观察着地面上的任何痕-迹,并在随身携带的麻布上,用木炭条绘制着地形。
行至一处山脊,前方的斥候忽然发出了预警的鸟鸣声。
刘三立刻打出手势,所有人悄无声息地伏低了身体,隐入草丛之中。他自己则像一只灵猫,悄悄地爬上山脊的最高处,从一块岩石后,探出了半个头。
山脊之下,是一条更为隐蔽的、通往山谷深处的野兽小径。
就在此时,刘三的瞳孔,猛地收缩成了针尖大小。
他的心脏,仿佛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攥住,疯狂地跳动起来。
在那条小径的尽头,一处乱石堆的阴影里,一个身影正鬼鬼祟祟地探头探脑。那人绝非庄园中人,他身穿破旧的皮袄,腰间插着一柄锈迹斑斑的环首刀,一双三角眼闪烁着贪婪与算计的光芒,正死死地盯着远处他们那热火朝天的工地,以及……那片在阳光下红得有些刺眼的、高大得不像话的高粱地。
斥候!一个真正的敌人!
刘三的脑子“嗡”的一声,浑身的血液仿佛在瞬间凝固了。这不是演习!这不是选拔!这是真真切切的危险!
他死死地咬住嘴唇,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知道,一个斥候的背后,很可能跟着一整支豺狼。他手中的木矛,面对那锋利的环首刀,脆弱得像一根枯枝。
是立刻撤退,回去报信?还是……冒险一搏,将这个威胁,扼杀在摇篮之中?
少年的手,紧紧地握住了身旁的木矛,手心之中,已满是冰冷的汗水。他人生中的第一个,也是最重大的抉择,已然摆在了面前。
雏鹰的第一次试啼,便遭遇了真正的暴风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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