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六的清晨,天刚蒙蒙亮,鸦儿胡同的四合院还浸在一片静谧的晨光里。青砖灰瓦上凝着薄薄的白霜,院角的老槐树桠枝光秃秃的,偶尔落下几片干枯的叶子,砸在青石板上,发出细碎的声响。
周大生是被院子里麻雀的叽喳声吵醒的。他睁开眼,看着土炕上方糊着报纸的天花板,愣了愣神,才想起这是自己在胡同里的住处。翻身坐起,套上一身厚实的棉袄棉裤,踩着布鞋走到院子里。冷风一吹,他瞬间清醒过来,鼻尖萦绕着老北京胡同特有的烟火气,混着霜雪的清冽。
“得去山里转转了。”周大生低声自语。他心念一动,指尖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微光,下一秒,身形便消失在了四合院的晨雾里。
再次现身时,周大生已经站在了长白山的密林深处。此时的长白山,依旧是银装素裹的世界,参天的古松被厚厚的积雪压弯了腰,阳光透过枝桠的缝隙,洒下斑驳的光点,落在没过膝盖的雪地上,反射出刺眼的光芒。
他背上背着猎枪,手里握着一把锋利的猎刀,脚步轻快地穿梭在林间。常年锻炼的身子骨,在这样的雪地里行走,竟丝毫不觉得费力。不多时,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动传入耳中,周大生眸光一凛,闪身躲在一棵粗壮的松树后。
只见不远处的雪地上,几只狍子正低头啃食着被雪埋住的枯草,它们的皮毛和雪地融为一体,不仔细看,根本发现不了。而在狍子群的后方,两头壮硕的梅花鹿正悠闲地踱步,鹿角在阳光下泛着温润的光泽。
周大生屏住呼吸,缓缓端起猎枪。瞄准,扣动扳机——“砰”的一声枪响,打破了山林的寂静。
狍子群瞬间受惊,四散奔逃,却有三只跑得稍慢的,应声倒地。那头雄鹿反应极快,转身就要往密林深处窜,周大生眼疾手快,又是一枪射出,雄鹿轰然倒地,母鹿则哀鸣一声,消失在了林海之中。
“收获不错。”周大生松了口气,收起猎枪,走上前检查猎物。两头鹿,三只狍子,足够他忙活一阵子了。
他熟练地用猎刀处理猎物,先将雄鹿的血放出来,装进随身携带的陶坛里,又往坛子里加了提前准备好的药材和高度白酒,密封严实。这鹿血酒,温补身子,可是好东西。
处理完鹿血,周大生又将鹿肉和狍子肉分割成块,剔除内脏,清洗干净。做完这一切,他抬手一挥,指尖的微光再次亮起。眼前的鹿肉、狍子肉,连同那几坛刚酿好的鹿血酒,瞬间消失不见,被他收入了随身的空间洞府里。
空间洞府内,灵气充裕,用来储存肉食,能保其新鲜不腐,比世上最好的冰窖还要管用。
夕阳西下时,周大生才拖着略显疲惫的身子,回到了鸦儿胡同的四合院。他拍了拍身上的积雪,推门而入,脸上带着满足的笑意。
这一趟长白山之行,收获颇丰。几坛鹿血酒留着自己喝,那些鹿肉狍子肉,正好可以带去文工团,给姑娘们改善伙食。
周大生想着,嘴角的笑意愈发浓郁。他走进屋,生起炉子,烧了一壶热水,准备好好泡个热水澡,驱散这一天的疲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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